七旬老太王某因为一时贪念,顺走了他人放在路边的快递箱,岂料箱内物品价值数千元。最终,王某因犯盗窃罪,被靖江法院判处罚金三千元,为自己的贪念买了单。
靖江人朱先生网购了一套价值三四千元的汽车改装件。今年5月3日,快递公司与朱先生电话联系,约定将物品放在小区某超市门前路边,由朱先生自行取回。当天下午朱先生去取快递时,却发现快递不见了,他立即报警,并根据视频监控很快找到了王某。原来,在该小区工作的王某趁人不注意,将箱子搬上了自己的电动三轮车运回家中。最终,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靖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处罚,鉴于王某退清违法所得,且有悔罪表现,最终法院判处王某犯盗窃罪,判处罚金三千元。记者 顾和平 通讯员 栾艺伟 刘彩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