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wxgetmsgimg_副本.jpg
“四步走、四促进”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2020-10-12 15:33: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1
听新闻

中国江苏网10月12日泰州讯 “巡察发现问题不整改,比不巡察的效果还坏。”一直以来,泰州市高港区委巡察机构坚持发现问题与整改落实并重,在扎实开展驻点巡察的同时,不断探索强化整改责任落实的方法和路径,按照序时进度,通过“四步走”的方式,促使巡察整改责任压实、成果运用最大化,切实发挥巡察推改革、促发展之效。

第一步签字背书,促进压力传导到位。每轮巡察结束,经领导小组审核研判后,按要求对巡察发现问题进行反馈,反馈一方面是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当面反馈,另一方面是对被巡察党组织以召开情况反馈会的形式原汁原味反馈巡察情况。在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反馈时,通过在《反馈意见移交单》上“签字背书”的方式,明确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促使巡察整改责任压力传导到位,被巡察单位对巡察整改落实认识到位,为接下来整改落实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第二步集体把关,促进方案审核到位。巡察反馈后一个月内,被巡察单位须按要求提交整改方案。巡察整改方案是整个整改工作的总布局,是整改工作的关键一步,整改是否能取得实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整改方案的质量。为确保整改方案质量,高港区委巡察机构对被巡察单位提交的整改方案认真审核,采取“集体会商”的方式,即由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集,组织巡察办、巡察组和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等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方案进行集体把关,指出问题、修改完善,促使整改方案整体站位高、原因剖析准、措施制定实。

第三步回访督查,促进责任落实到位。两个月集中整改期后,为检查被巡察单位整改责任是否落到实处,由巡察办统筹协调、各巡察组实时跟进相应被巡察单位整改工作是否落到实处。一是书面审查整改落实“双报告”,检验被巡察单位整改工作是否严格按措施落实、按时间节点推进、是否初显成效。二是对照整改方案,对被巡察单位进行实地回访督查,通过查阅台账、实地走访等方式,检查问题是否逐项解决、对账销号,是否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又是否存在纸上整改、避重就轻现象,避免整改走偏走样,提升整改质量和效果。

第四步量化考评,促进成果运用到位。在反馈一年左右,及时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工作进行验收评估。高港区委巡察机构制定实施《高港区委巡察整改督查评估办法(试行)》,评估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从整改组织、整改责任、整改成效、材料报送、整改满意度等5个维度16个项目进行量化指标,依据考核得分情况划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级评定等次,并将评估结果纳入部门(单位)年度绩效管理共性目标考核内容,对评估结果“一般”、“较差”的进行约谈、问责,倒逼整改责任真正落实、巡察成果充分运用。 (韩景雯)

标签:巡察;整改;整改责任
责编:郭玲玲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