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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商请“主方向” 提升征集信息“精准度”
2020-10-12 15:32: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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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10月12日泰州讯 今年以来,泰州市高港区委巡察办积极探索实践,改进方式方法,将巡前商请有关部门(单位)通报情况由发放征集函这一“单一途径”拓展为召开联席会、发放征集函、畅通沟通链的“综合路径”,对征集信息工作进行再优化、再细化、再完善,持续做好巡察监督“前半篇文章”,把好巡察进驻“第一关”,确保能“巡”出成果、“察”出实效。

召开一次“联席会”。每轮巡察前,由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主持召开区委巡察协作单位联席会议,对征集被巡察单位相关情况进行集中交办,区纪委监委、区委办、政府办、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督查考核办、网管中心、审计局、信访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区委巡察办下发巡察协作单位提供内容清单,并让协作单位提供需要区委巡察组重点关注的内容及工作建议,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提高政治站位,提供有效信息。

发放一份“征集函”。巡察正式进驻前,区委巡察办在充分征求区委各巡察组意见的基础上,向相关部门(单位)发放征集意见函,商请提供被巡察单位有关信息,征集内容涵盖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考核排名、选人用人、案件查处、信访办理、财务审计、社会舆情等各个方面的信息。区委巡察办及时将征集的信息梳理给区委各巡察组,区委各巡察组对函复内容进行分析研判,“点穴式”确定巡察重点,打好巡察“提前量”。在提高相关部门提供信息精准度的同时,区委各巡察组也提前掌握被巡单位的外围概况,对被巡单位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了解。

畅通一条“沟通链”。区委巡察组在巡察过程中往往需要与相关部门(单位)保持全程的互动联系,区委巡察办积极畅通区委各巡察组与区级相关业务部门的沟通渠道,加强与区级部门在巡察全过程中的协作配合,对于需要持续提供信息或需要了解有关情况的部门(单位),由区委巡察办做好统筹协调,区委巡察组可以根据需要,派员到相关部门调取有关信息,为巡察组提供一手资料和政策业务咨询。(张国荣)

标签:巡察;区委;巡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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