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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追踪,非法电捕鱼无处逃
2020-08-06 14:49: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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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8月6日泰州讯 电捕鱼是一种非法捕鱼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然而,仍然有人无视法律法规进行非法电捕鱼。为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兴化市戴窑镇河长办与多服水产站进行了联合巡查,并亮出了电捕鱼追踪新武器。

8月4日凌晨4点30分,天空渐渐破晓,东方露出了一缕红霞,此时寂静的车路河上空,一架无人机掠过,而这正是戴窑镇打击非法电捕鱼行为的“天眼”新武器。凌晨5点,在车路河与塔子河交界处,“天眼”锁定了一艘疑似电捕鱼完毕正在返港的船只,并进行追踪。在确定船只停靠位置后,巡查人员立即出动,现场查获电捕鱼违法嫌疑人刘某某,在其船旁的渔网中可以看到,被电的鱼类多达上百条,其中不乏幼小的鱼苗。巡查人员当场收缴刘某某的捕鱼电瓶等工具,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大队,依法对刘某某进行了罚款5000元的处罚。

戴窑镇多服水产站站长邹文彬介绍,电捕鱼是一种灭绝性捕鱼方式,是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然而戴窑镇河流众多,涉渔违法行为多在夜间实施,隐蔽性极强,此次利用河长办无人机跟踪监控可以在空中对水域进行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提高覆盖面及检查效率。对于巡查人员无法查看的视野范围或者无法触及的水域进行全面观察,掌握水面情况,有效解决了电捕鱼巡查过程中难度大、取证难等问题。

接下来,戴窑镇还将持续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和联合行动,并利用无人机监控、快艇巡查等方式进行常态化巡查,依法对电捕鱼等各种破坏水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仇艺 邹文彬)

标签:电捕鱼;戴窑镇;巡查
责编:郭玲玲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