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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妇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兴化法律援助在行动
2020-05-18 16:19: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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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5月18日泰州讯  妇女、未成年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为切实维护妇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妇女、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兴化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认真履行法律援助基本职能,创新工作思路,强化服务意识,多措并举开展妇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始终把维护妇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一个重点。今年以来,已为妇女、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186件,其中涉及妇女援助164件,未成年人援助22件,接待来访群众400余人次。

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增强妇女、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充分利用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国际禁毒日、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日,组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大力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印发《法律知识手册》,方便妇女、未成年人学习,提高了妇女、未成年人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增强了弱势群体的维权意识。

全方位开展法律援助,继续畅通妇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兴化市司法局对妇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实行“三优”服务:优先咨询、优先受理、优先指派。针对侵害妇女婚姻家庭权益案件、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以及其他侵害妇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切实做到“快审查、快受理、快指派”,尽量简化程序,缩短受案时间,真正确保受援的妇女、未成年人获得优质、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进一步完善援助工作制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与配合,确保妇女、未成年人援助工作顺利进行。兴化市司法局通过与市妇联、团委、检察院、法院、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有关部门的联系与配合,完善信息通报和汇总制度,加强对妇女、未成年人工作的掌握程度,定期分析、总结妇女、未成年人工作的变化趋势、特点问题,进一步保证妇女、未成年人工作的顺利进行,使妇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

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进一步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开展。为进一步做好妇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兴化市司法局组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学习《法律援助指南》《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了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提高了受理法律援助的能力和效率。为有效掌握来访妇女、未成年人的心理动态,兴化市司法局组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心理咨询师的相关课程,开展法律咨询与心理辅导双援助工作,为受援的妇女、未成年人提供心理辅导、情绪支持等服务,让每一位受援的妇女、未成年人感受到温暖,享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舒桂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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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洁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