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4月28日泰州讯 《泰州市标准化条例》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全国设区市制定的首部标准化方面的专门法规。27日,泰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条例》的立法背景、制定过程和《条例》的主要内容及特色。
“《条例》突出了‘严’‘实’和‘准’三个方面的特色。”泰州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钱刚介绍,《泰州市标准化条例》从立项到起草修改审议再到获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共历时13个月。《条例》坚持以上位法为依据,结合泰州市实际,注重彰显立法的示范引领性,重点围绕标准制定和实施、标准化创新和促进、保障和激励、监督管理等内容进行制度设计,致力提升泰州市标准化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结合“品质泰州”建设意见,《条例》紧扣经济发展、社会文化、生态环境、公共服务和居民生活五大领域,提升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标准化水平,在产业转型升级、公共设施建设等“做强产业、做强城市”的“头等大事”和物业管理、家政服务等事关百姓日常的“关键小事”方面,圈出标准化创新促进的要点,为更好践行《品质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系统推动泰州高质量发展提供具体路径。在措施上,《条例》力求给准创新促进的对策。针对市场主体,《条例》明确支持、引导企业将专利等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鼓励企业、社会团体等参与制定和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针对政府,《条例》强化政府的服务和保障功能,在人才建设方面,规定政府应建立和完善标准化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和激励机制,将标准化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纳入全市人才规划;资金支持方面,要求政府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标准化扶持、奖励等工作;平台打造方面,明确支持、引导标准化服务机构提升服务能力,推进标准化服务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泰州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顾维中说,《条例》为推动经济发展、社会文化、生态环境、公共服务和居民生活等领域标准化工作,全面深化品质城市建设提供了具体路径,对以法治促进标准化活动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他认为,将标准的“温柔法制”作用和立法的刚性约束有机结合,将有力推进以标准引领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申富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