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访村民,了解村情,制定计划……连日来,泰州今年选派的188名“第一书记”陆续到村任职。
今年,泰州市选派第三批“第一书记”到村任职,144名同志担任扶贫“第一书记”,44名同志担任乡贤“第一书记”,其中10名处级干部参加选派。
选派机关干部到村任职,是泰州推动农村发展的重要抓手和工作品牌。2017年11月,泰州选派156名机关干部到村担任“第一书记”。两年多来,“第一书记”始终紧扣脱贫攻坚任务目标,定规划、谋思路、抓推进,实施了一批便民惠民富民项目,带动各种发展要素下基层。两年来,平均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增加15万元,全部实现超过18万元的目标,不少“空壳村”变成富裕村、后进村变成先进村。“第一书记”下基层,不仅带去资金项目,更带去了宽阔眼界、创新思维和过硬作风,不仅自己干,更团结带领基层干群一起干,激活了农村发展“一池春水”,任职村普遍呈现出热气腾腾、争先进位的新气象。
第三批“第一书记”,是泰州在脱贫攻坚关键时期派出的关键力量。市委组织部对第三批“第一书记”实施工作目标责任制、全脱产驻村工作制、半年试用期制、联络指导员制、驻村情况月度交流制、派出单位定期会商会办制、定期现场观摩学习制等七项管理制度。“第一书记”到任后两个月内,须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会同所在村“两委”共同研究制定三年任期目标规划及年度目标计划,报乡镇党委和派出单位审核同意。乡镇党委据此与“第一书记”签订任期和年度目标责任书,并在全村范围内公示。任期和年度目标规划、目标责任书报市及市(区)委组织部。乡镇党委应不定期专题了解“第一书记”工作情况,加强思路指导,帮助协调解决问题。“第一书记”临时党支部(党总支)每月召开一次月度工作交流会,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并及时协助解决,市(区)管理小组须派人参加。以市(区)为单位,每季度组织“第一书记”开展一次相互观摩学习活动,定期组织主题论坛,促进“第一书记”相互学习、共同提高。任职期内,确保“第一书记”所在村现场观摩村村到。(记者钱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