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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制定“示范河道”“模范河长”考评办法
2020-03-23 15:36: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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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3月23日泰州讯(蔡文 殷楠 许爱如)近日,泰兴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泰兴市2020年“示范河道”“模范河长”考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指出,2020年,泰兴市将继续开展示范河道创建、模范河长创争活动,全市评选示范河道20条(10条中沟、10条庄河),同时对在河长制工作中履职成绩突出的河长进行表彰,评选模范河长10名(乡镇级5名、村级5名)。

《办法》对示范河道、模范河长的申报条件进行了明确,制定了“示范河道”评选计分和申报评审奖励办法,对获得“示范河道”的中沟,市财政每条河道奖补5万元工作经费,对获得“示范河道”的庄河,市财政每条河道奖补3万元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河道治理和管护。对获得“示范河道”的,由市河长办制作并安装“泰兴市示范河道”标志牌,对获得“模范河长”称号的河长,由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予以表彰奖励。

据介绍,泰兴市将认真总结创建经验,继续大力推进“示范河道”“模范河长”创争活动,以“水清、河畅、岸绿、景美”为目标,全面消除乱堆垃圾、污水直排、违法设障、违章搭建等现象,并建立常态化管护机制,确保示范河道水质持续达标,水环境水生态持续向好,促进人与水和谐发展,引领辖区内河长制工作向纵深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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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洁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