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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明确交通建设工程复工必备条件
2020-02-19 12:15:00  来源: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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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6日,市交通运输局下发《泰州市交通建设工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导则》,对交通建设工程复工必备条件进行了明确。

导则中规定,各交通工程建设单位在明确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和建立防控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必须配备专职防疫工作人员,包括专职卫生员、保安人员和值班人员。专职卫生员负责检测体温、通风消毒、发放并监督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宣传教育等。值班人员和保安人员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实施严格的值班和巡逻制度,严禁与工程项目无关的人员进入。

制定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对出现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的参建人员,参建人员所在单位应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应对处置工作,协助其立即到发热门诊就医。出现确诊或疑似病例后,应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发展趋势和当地人民政府决定,采取临时停工或暂时关闭措施。交通建设工程实施疫情防控日报制度。

各参建单位要对参建人员进行全员筛查,逐一造册。建立全体返岗参建人员名册,并开展休假期间的生活及旅居情况排查登记。全面掌握参建人员是否离泰及前往地点、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是否与疫区来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及发热病人有过密切接触等情况,一人一档登记造册。对疫情重点地区或近期与确诊、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的参建人员暂缓返泰。

参与工程建设的参建人员中非泰州籍或14天内外出泰州返泰、接触过疫区来人、有过发热的参建人员都必须严格实行医学观察,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专职卫生员每日不少于两次对全体参建人员检测体温和身体状况,做好记录。一旦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的参建人员,应立即按照应急预案处置,协助其到就近的政府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就诊返回后,应安排临时隔离区。办公区、生活区原则上只开放1个进出口,进出人员进行测温登记,与工程项目无关人员一律严禁进入。

导则对公共区域日常消毒防疫工作也做了详细规定:办公区、生产区、生活区、交通工具等公共区域每日不少于2次;会议室、食堂、办公室、工人宿舍等重点场所的生活垃圾应存放在封闭式容器中,及时清运,与建筑垃圾分别运输和消纳。

导则要求工程参建单位在复工前必须储备好防控物资,其中包括:口罩(按一只/4小时/人的标准配备)、75%酒精(脱脂棉)、84消毒液、消毒洗手液、橡胶手套、肥皂、测温计、应急药品等防控物资,及时补充消耗,储备不得少于7天用量。

交通建设工程复工开工后,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将对复工开工项目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凡不能持续采取有效措施的交通建设工程,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合格后重新申请复工。记者邱骏通讯员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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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芦艳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