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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区供销总社获评“2016-2018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
2020-01-02 11:33: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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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1月2日泰州讯(刘玲 陈瑾)近日,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关于命名表彰2016—2018年度江苏省文明行业和江苏省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的决定》,高港区供销合作总社获得“2016-2018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高港区供销合作总社始终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作为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提升能力、推动工作的基础,强化担当、创新举措,为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提供了强有力的精神保障。

  区总社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全面组织和协调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通过强化学习教育,组织“道德讲堂”、知识竞赛、主题征文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全体干部职工奋发向上、担当作为;常态化开展党性教育、警示教育、以案说法、立家规正家风等活动,不断推进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结合“大走访大落实新风行动”深入群众开展法制宣传、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活动,展现了供销系统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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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洁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