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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楼加建电梯,最高补助4万
2019-12-26 10:41:00  来源: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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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0日,海陵区政府办下发《海陵区既有住宅加建电梯补助实施办法》,这是市区首部既有住宅加建电梯补助实施办法出台。根据《办法》,每台电梯补助上限为4万元。

  《办法》明确了加装电梯获得补助的条件和范围:海陵区范围内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未列入房屋征收计划、未配设电梯、具备增设电梯结构条件和空间条件的住宅房屋;补助项目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发证日期在本实施办法实施起三年内;无偿加装、有偿使用以及单一业主的住宅不列入补贴范围;补助时间为2018年8月1日至2022年5月30日。

  根据《办法》,每台电梯补助上限为4万元,用于加梯勘探、设计、管网迁移、楼道出新、周边环境整治等。补助采用配套补助的形式,就是说不给予货币补助,而是由相关部门牵头实施后,按实审计后从财政专项资金中列支。

  此外,施工便道、电梯主体及后期维保费用,由业主共同协议承担。

  如何申请加装电梯?海陵区住建局物业管理科科长顾小涛说,居民可以通过市物管中心泰优居网上平台申请加装电梯,也可以到海陵区住建局物管中心申请办理。该局负责既有住宅加建电梯补助的申请受理、公示、审核工作,咨询电话:80188193。

  据介绍,申请既有住宅加建电梯补助时,业主要填写《海陵区既有住宅加建电梯补助申请表》,并由业主代表持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等相关申报材料,到海陵区住建局物管中心进行申请。

  延伸阅读

  海陵住建为免费加装电梯提个醒

  除了“众筹式”加装电梯,目前我市市场上又兴起一种“免费加装电梯”模式,海陵区住建局物管中心经认真调研走访后,就有关事项提醒市民:

  免费加装电梯工作,采用“业主自愿、业委会主导、企业实施、市场化运作”的模式进行,可和相关实施单位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收费金额等责权利,预防风险、规范实施。电梯安装涉及到的土地仍归全体业主所有,使用权归业主所有,电梯产权归投资单位所有。

  电梯内的广告经营需经相关部门审批,收入经合同约定,可以归投资单位所有。电梯质量需经相关部门核定,相关维保工作按照规范进行,由投资单位负责。施工图需经市相关部门审核,外立面方案需经区物管中心审定。施工过程需确保安全规范,水、电、气等方案需经相关单位审核,主动接受街道、社区、业委会监督。

  电梯电费由投资单位负责,业主可以选择按次结算也可以包年付费。为了控制业主风险,最大程度保障业主资金安全,建议电梯安装调试结束、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业主再付费使用,按次结算的,一次性付费不超过300次,包年的一次性预付半年费用。投资单位不能因为使用人数不够等理由停止电梯运营,定价、调价需经物价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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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