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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人社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
2019-10-18 14:05:00  来源: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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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志咏,在市人社局社保大厅窗口从事群众服务工作8年、从事人社信访工作近3年,有着扎实的群众工作经验。特别是从事人社信访工作以来,她把群众的小事当成自己的大事,从接待好每一次来访、处理好每一封来信、化解好每一个矛盾做起,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地为群众排忧解难。

  人社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注度高,想要高质量完成调处工作,就必须拥有过硬的综合素质。深知这一点的姚志咏,坚持认真学习《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行政复议法》及人民调解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向有经验的同志请教,学习接待方式、沟通技巧、心理疏导等,通过不断学习积累,逐渐成长为一名能够熟练化解人社领域矛盾的行家里手。不到3年的时间里,她已成功化解疑难矛盾纠纷51件、信访积案2件。

  要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就必须做到“主动预防、积极调处”,为此,姚志咏在工作中努力做到“三不让”:一是“不让小矛盾变成大事件”,群众反映的任何一件“小事”,她都当成“大事”来对待,谨防小事拖大,确保各类信箱、来电来访、“民生直通车”和“12345”转办等所有诉求渠道畅通。两年多来,她和处室同志们共同处理各类来信来访4359件,全部按期办结,满意率达98%。二是“不让矛盾隐患离开视线”,对人社系统的不稳定因素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先后组织全市集中排查13次、形势分析研判会4次、督查1次,共排查出矛盾隐患37件,全部及时化解。三是“不让疑难问题汇聚上行”,面对疑难复杂的信访诉求,做到能够化解的及时处理、一时不能化解的疏导帮扶,坚决杜绝因为工作缺位而导致的矛盾升级。

  调处矛盾过程中,姚志咏深刻感受到,处置信访诉求和化解矛盾纠纷离不开法治化推进,想要进一步提升调处质效,就必须要以法治化建设为引领。于是,她拟定了泰州市人社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将人社领域常见的24种信访事项,按照依法分类处理9种途径进行梳理,以便在业务受理源头上快速准确分类,提高矛盾化解效率。同时,她积极争取法律援助机构支持,主动参与了《关于加强劳动争议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草案拟定,明确了在处理劳动者矛盾纠纷时,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法律援助。

  近年来,她通过“民生直通车”的推广运用,实现了调处工作线上线下的融合;“第三方”参与,使个案化解更具说服力;加强分析研判,确保从源头进行预防……她以创新的姿态和务实的作风,为人民的利益和幸福而努力工作着。

  服务感言

  不忘初心,为民解难。

  ——姚志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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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