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0月10日泰州讯(周俊鹏)生态环境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为着力提高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时效性、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有效提升企事业单位、园区、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防控能力,落实《2019年全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要求,保障江苏生态环境安全,江苏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联合江苏省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在全省开展“江苏省优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遴选”活动。
根据本次优秀预案遴选活动的规程,经各地初选上报,专家集中评审后,选出7家优秀组织单位,选出工业园区、水源地、企事业单位三大类优秀预案共计15篇,选出10名先进组织个人。泰州市生态环境局获优秀组织单位;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帝斯曼江山制药(江苏)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获企事业优秀预案;孙亮同志获先进组织个人。
优秀组织单位获奖名单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淮安市生态环境局
泰州市生态环境局
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扬州市生态环境局
无锡市生态环境局
优秀预案获奖名单
企事业单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南京)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扬州)
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泰州)
江苏能华微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苏州)
帝斯曼江山制药(江苏)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泰州)
南京中电熊猫平板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南京)
先进组织个人获奖名单
黄和平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袁 飞 (盐城市生态环境局)
朱 君 (徐州市生态环境局)
顾瑛杰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陈红霞 (淮安市生态环境局)
孙 亮 (泰州市生态环境局)
朱 绪 (镇江市生态环境局)
赵 挺 (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杨 鞭 (扬州市生态环境局)
安天江 (无锡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