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钱宏斌)连日来,姜堰区的农场主积极投保用工意外保险。预计今年农场参保农田面积可达到20万亩,这意味着,姜堰1000多个家庭农场中半数农田参加投保。
“‘农场主用工保险’让咱们农场主用工吃了‘定心丸’,让农场员工干活有了保障,无后顾之忧。”蒋垛镇农场主谢义根说,他刚为自己承包的140亩农田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姜堰支公司缴纳了第二年的700元保费。他还现身说法,动员周边农场主累计缴纳了1200多亩的保险费。
姜堰区委副书记孙靓靓介绍,农场主用工流动性大,且员工年龄偏大,容易出现意外风险,极易造成纠纷。去年4月,姜堰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民创业增收的政策意见》,鼓励新型经营主体为农民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以往,保险公司所办的意外伤害保险要求具体到每个人,且不接受高龄人员投保。针对这种情况,姜堰区要求保险公司结合农场用工实际创新险种。去年7月,中国人寿姜堰支公司在经过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本着履行社会责任的原则,对新型经营主体用工保险进行产品开发,在全省创新开办了“农场主用工保险”,以镇或联盟为单位自愿投保,每亩保费只收5元。凡在承包农场中干活的工人,均可享受意外医疗、意外住院津贴及意外伤残保障。姜堰区也出台优惠政策,对用工投保的新型经营主体在评优、申请项目、申报示范过程中优先予以考虑。
经过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宣传和推广,不少农场主称该险种是“及时雨”,积极响应参保。
去年7月27日,大公式镇顾野村农场主李国林花950元,为其承包的190亩田地缴纳了保险。去年9月20日,员工邱素芳在田间农作时,操作农具失误导致右下肢严重损伤,到医院住院治疗花费17万多元,社保报销8.3万多元,农场主用工保险赔付3.3万多元。李国林说,如果没有“农场主用工保险”,他要多赔付几万元钱,相当于少了几百亩田的收入。
娄庄农场70岁的工人史存山上班仅几天,就不慎跌倒受伤,导致椎体压缩性骨折,住院治疗花费1.4万多元,“农场主用工保险”赔付了5600多元。史存山说,“有了‘农场主用工保险’,就相当于咱们身上多了个‘护身符’,提高了咱们到农场上班的积极性。”
中国人寿姜堰支公司副经理朱军说,去年7月份起,共有11万亩农场农田在该公司投保,到今年7月底,公司先后调查取证20多起民工意外伤害事故,共赔付40多万元保险金。这段时间,尝到甜头的农场主争相缴纳第二年的“农场主用工保险”保费。下一步,他们将继续扩大保险覆盖面,力争全区农场40万亩农田应保尽保,让每位农场主和员工享受这笔特殊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