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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在全市率先出台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办法
2019-08-16 15:13: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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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8月16日泰州讯(钱海燕 陈瑾)8月14日,泰州市高港区在全市率先出台《泰州市高港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办法》,针对辖区已完成提档升级并通过验收的12家农贸市场,强化日常监管和考核,有效破解农贸市场长效管理难题。

  《办法》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建设人民满意的幸福城市”为宗旨,对农贸市场的管理原则、考核对象、考核依据及内容、考核方式、考核奖惩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考核主要依据《泰州市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等,制定了详细的考核细则,针对性强,更具操作性。

  考核坚持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区政府配套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奖励资金,结合考核情况,在市级长效管理考核奖补的基础上,一、二、三星级农贸市场最高奖励金额分别为10万元、12万元、15万元。考核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对全年平均考核得分低于80分或连续2个季度考核得分低于80分的农贸市场,取消年度长效管理奖励资格,并在下一年度降低一个星级等次参加考核(原一星级市场被降级的参加下一年度长效管理考核但不发放考核奖励资金)。对年度综合考核排名前三名且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市场,授予“长效管理优胜市场”称号,同时提升一个星级等次(三星级市场除外)参加下一年度长效管理考核和奖励。

  《办法》的实施,将有效推动农贸市场管理规范、制度落实,进一步强化市场主办方主体责任,落实镇街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切实构建优质“菜篮子”服务体系,树立高港城市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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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洁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