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8月16日讯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进驻江苏期间,兴化市接到群众反映,该市双洋锌制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不含酸洗加工项目,并将废液倾倒当地河道。
接到交办件后,当地立即展开调查。经查,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双洋锌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兴化市陶庄镇,自去年5月9日起,承租人周学扣租用该公司内北侧闲置厂房从事不锈钢盘元表面酸洗项目生产,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5月12日晚8时,周学扣驾驶货车在张郭镇葛尤村唐刘河沪宝大桥北侧,将生产过程产生的酸性废水倾倒下河,导致该河段河水发黄。受污染的河段为唐刘河戴南镇雁伦村至张郭镇朱家村段,全长约4公里。
在收到信访件之前,已有群众对该公司进行举报。针对该环境污染事件中部分党政干部的失职行为,兴化市纪委监委进行严肃查处,其中陶庄镇镇长刘广勇被通报批评,副镇长朱宝清留党察看一年并撤销副镇长及其他职务。
“目前,周学扣租用的酸洗加工点已拆除,设备已清运,残留废酸已送至有资质单位处置。”兴化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说。该案件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对周学扣以环境污染罪追究相应法律责任,依法判处周学扣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
(吴 琼 毕子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