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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驾驶证还“借”用车牌,泰兴这个摩托手被罚5200元
2019-08-08 13:55: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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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8月8日泰州讯(叶玮)8月6日上午,泰兴市公安交警大队虹桥中队中队长高建军,带领两名辅警在辖区内例行巡逻执勤时,查获两辆牌号相同的二轮摩托车。令人咋舌的是,“借用”妻子车牌照的于某竟然没有申领过机动车驾驶证。

  8月6日11时30分左右,高建军巡逻至泰常线25km处,发现停在路边的两辆二轮摩托车车牌一样。“停车,去看看”!高建军凭借职业敏感性,立即让驾驶员停车检查,发现这两部二轮摩托车上悬挂的牌照号码都是“苏Mxx533”,只是一大一小,应该是一副号牌被分开使用了。

  高建军立刻使用执法记录仪拍摄取证,经对二人身份和车辆信息进行网上查询比对,发现男子于某从未申领过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且其驾驶的二轮摩托车上悬挂的号牌与实际车型不符,应为女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所有。

  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男女系夫妻关系,在泰兴城区做点小生意,于某的摩托车真实号牌是苏MXXX09,号牌遗失了,其嫌补办费时费力又怕上路被查,所以就从其妻子名下牌号为“苏Mxx533”的二轮摩托车上卸下其中一块小号牌装到自己的车上。当天两人一同用摩托车去送货,没想到两车一起停在路边时被交警识破查获。因于某涉嫌无证驾驶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违法行为,根据《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被罚5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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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洁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