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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蓝盾卫健”二号行动启动 剑指“过度诊疗”
2019-08-01 17:19:00  来源: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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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9年4月下旬起,泰州市卫健委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为期两个多月的公立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即“蓝盾卫健”一号行动)。目前,该专项整治行动已经结束。近日,记者专访了市卫健委主任刘宏鸣,一起来了解下整治情况。(记者 王蕾 通讯员 陈兴栋

  问:为什么要在全市开展公立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答:“出租承包科室”或是“院中院”,即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承包、承租公立医疗机构科室或房屋,并以该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承包者以正规公立医院的名义或影响力对外接诊,具有很大的欺骗性,直接违背了患者就医意愿,患者对医疗服务的知情同意权和选择权难以得到有效保障。更为严重的是,承包者往往以利为先,紧随其后的便是过度的医疗、高昂的收费、医疗质量的下降,极易引发商业欺诈、医疗安全等问题,甚至导致医疗事故的发生。

  近一段时间,国内、省内甚至我市少数公立医院出租承包临床科室违法案件时有发生,并出现抬头走高的苗头,基于此,我们决定对公立医院“出租承包科室”的违法行为,出“重拳”予以打击,发现一个解决一个,力争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在今后较长的时间内彻底铲除“出租承包科室”现象,让公众放心就医、安全就医。

  问:这次行动的整治过程是怎样的?

  答:整治行动是从今年4月下旬开始,到6月30日结束,历时两个多月,分组织发动、自查自纠、执法检查、督查总结四个阶段予以实施。

  自查自纠前,为了避免医疗机构浑水摸鱼、刻意搪塞,我们对市专项整治行动及公立医疗机构出租承包及合作项目边界不清、难以界定的内容进行了明确。为了防止参与部门对公立医疗机构承包理解不到位或者认识有偏差,我们还安排执法人员给他们进行授课讲解。在整治过程中,我们不断加强对这项工作的宣传,在报纸、公众号等宣传媒体公布专项整治内容与投诉举报电话与邮箱,方便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我们收到了4次来电投诉,还有6件来源于邮箱投诉,其中有效投诉4件,均得到有效处置。督查阶段,我们还组织了督查组对各市(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和工作成效进行现场督查,重点核查问题整改、制度建设以及有无漏查漏报等情况,并对督查发现问题的机构压实责任,确保再次整改到位。

  此外,我们对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进行了经验总结,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效。

  问:整个专项整治行动发现了哪些问题?整治结果如何?

  答:我市共有1432家公立医疗机构,其中有14家综合性医院,6家中医医院,1家中西医结合医院,4家专科医院,1家护理院,2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2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16家乡镇卫生院,40家门诊部,1057家村卫生室,60家卫生所(医务室),6家妇幼保健院(所)。

  重点清查4项内容:是否存在无证执业或超范围执业行为;是否存在将本单位科室出租承包给个人或者其他机构,并以该政府办医疗机构名义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是否存在以管理咨询、融资入股、托管代管、设备投入、技术合作、专家坐诊等名义变相出租承包医技科室或诊疗科目的行为;是否存在将本单位房屋出租给其他机构和个人,借助该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的影响,开展诊疗活动(包括药房托管、租赁经营等)或销售食品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过自查与执法检查发现,全市大部分公立医疗机构不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但也有部分公立医疗机构存在一些违规行为,如:姜堰区中医院病理科存在与南京华银医学检验所合作开展病理检验远程会诊,由南京华银和南方医科大学共建的检验中心出具报告的现象等。

  全市通过自查自纠及执法检查共排查出14家医疗机构20个合作项目,目前此类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问:整改到位之后,如何长效管理?

  答:下一步的工作主要是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

  在后期的工作中,我们还会加强对公立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除了按要求做好排查问题的整改落实,切实做到问题整改不留死角盲区和问题隐患,还要规范医疗设备耗材采购流程,进一步推动政府办医疗机构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巩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果。

  问:为什么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疗机构过度诊疗专项整治行动?

  答:过度医疗是指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违背

  临床医学规范和伦理准则,不能为患者真正提高诊治价值,只是徒增医疗资源耗费的诊治行为。或者说,在治疗过程中,不恰当、不规范甚至不道德,脱离病人病情实际而进行的检查、治疗等医疗行为。简单说,过度医疗是超过疾病实际需求的诊断和治疗的行为,包括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过度医疗不是诊治病情所需,起码不是诊治病情完全所需。过度医疗是与道德相违背的,是法律以及相关制度所禁止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我们决定从7月下旬起,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蓝盾卫健”二号行动,也就是医疗机构过度诊疗专项整治行动。

  问:这次行动的整治范围包括哪些医疗机构?

  答:过度诊疗在哪家医院都可能出现,所以这次的整治范围是全市范围内所有政府举办的各级各类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上的民营医疗机构以及专科医院诊所,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眼科医院、口腔诊所、妇女儿童医院等。

  问:这次整治的重点内容有哪些?

  答:我们将重点整治三类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整治临床诊疗指南及技术操作规范执行不力。重点清查医务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及技术操作规范执行、临床路径实施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严肃查处医疗机构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将未通过技术评估和伦理审查的医疗新技术应用于临床,管理混乱导致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并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等情况,以及违反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二是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不规范。明确各种大型医用设备检查的针对性,提高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阳性率、准确率。推进同级医院检查结果互认工作,规范合理使用各项辅助检查,不得进行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及过度检查。重点清查大型医用设备人员、技术准入或备案管理是否规范;严肃查处对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未按照消毒和管理的规定进行处理的,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或者未按照规定销毁使用过的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的行为。

  三是不合理用药。对不合理用药予以查处。规范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有效控制药品占医疗业务收入比例。重点清查辅助用药、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等药品是否超常使用,临床辅助治疗药物是否有效规范使用,防范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发生。严肃查处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管理、药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管理或者未配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行为。

  四是其他违规行为。重点清查未经物价、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批准,医疗机构擅自按自行设立的检查治疗基本组合项目(打包)对患者进行检查、治疗并收费的行为。严肃查处违规开展禁止或者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使用不合格或者未经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耗材等开展诊疗活动的情形。

  问:市民普遍关注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不知道对整治过程是否实行信息公开,以便群众实施有效的监督?

  答: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我们将全过程公开。在“过度诊疗”方面,我们非常需要、诚挚欢迎广大市民和公立医院内部职工积极参与到此次专项行动中来,向我们举报提供相关问题线索。对群众投诉举报和媒体曝光的案件线索,我们定当逐一进行核查处理,实名举报的还将及时向举报人反馈核查处理情况,做到事事有调查,件件有回音。对重大案件、典型案件,我们将通过公共媒体向社会公开公示案件查处详情,让违法者在公众和媒体面前曝曝光、亮亮相,放大整治效果,共同营造舆论监督、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我们已设置了投诉举报电话:86393202、12320;电子邮箱:tz63932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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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