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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撞坏监控,姜堰一男子竟靠挖土机自行“修复”
2019-07-19 14:06: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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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7月19日泰州讯(张玉成 程斌 成鑫)7月18日,泰州市姜堰区公安局民警在日常监控巡检中发现,位于姜堰北大街的一处监控竟然朝天照射,监控屏幕显示的全是天空景象。

  是有人故意破坏监控设施?还是监控设备自行损坏造成监控设备异常?带着一连串的疑问,民警立即调取了该地段周边的监控录像。

  原来,7月10日下午,某建筑施工单位在北大街进行正常的道路施工,一辆挖土机在进行横臂转向操作时,撞向公安监控横臂,致使监控挂落,横臂损坏,立杆倾斜。但施工单位并没有及时停止作业向相关部门报告,而是次日由操作员利用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挖土机对损坏的警示牌进行拆除,并对监控进行简单固定,致使监控照射方向朝天。

  发现问题后,姜堰警方随即找到施工单位负责人。见到民警找上门来,施工单位当即承认了错误,对不规范施工导致的安全隐患表示抱歉,并愿意承担此次事故的赔偿。

  目前,监控修复工作正在洽谈推进中。

  警方提醒:公安监控属于公安技防设施,故意破坏将承担法律责任。若无意损坏,一定要向相关部门报告,切勿私自维修以免造成二次事故。若故意破坏公共设施,我国《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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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洁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