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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特药”患者住院期间可实时结算特药费用
2019-07-16 16:20:00  来源: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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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减轻参保人员患重大(罕见)疾病医疗费用负担,泰州市医保局推出一项便民举措:

  在我市享受特药待遇的参保患者,住院期间可凭社保卡、特药待遇证、评估表等相关手续在特药定点药店实时结算特药费用。

  过去,参保患者住院期间持相关手续购买特药时,必须要等到出院后才可以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报销。如今,这一便民举措,不仅免去了参保者的奔波之苦,还减轻了参保者的垫资负担。

  什么是特药?

  医保特殊药品,主要指治疗重大(罕见)疾病临床必须、疗效确切、价格昂贵,且由国家通过谈判机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药品。这些药品多为抗肿瘤靶向药品,有明确的限定病种和适应症要求,特药全部实行“三定”管理,即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责任医师和定点零售药店。

  如何申请特药?

  符合特药使用条件的参保患者,可先到定点医院特药责任医师处填写《江苏省医疗保险特药使用申请表》,再携带社保卡、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相关医疗文书等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办理《江苏省医疗保险特药待遇证》,然后持责任医师处方、特药待遇证及本人医保卡至特药定点药店购买相应特药,即可享受相应特药报销待遇。

  目前,我市实施的特药涵盖伊瑞可、易瑞沙、格列卫、赫赛汀等28个品种,主要用于肺癌、白血病、乳腺癌等恶性肿瘤的靶向治疗。

  据初步统计,今年1-6月我市享受特药待遇7121人次,医保基金支付2503.31万元,平均报销比例达70%。

  来源:泰州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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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陶爱珍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