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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健身卡被收500元手续费 记者调查:转卡费家家都收
2019-07-03 08:52:00  来源: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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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姜先生来电反映:他花1700元在“光猪圈健身”春兰路海曙颐园店办了张健身卡,想要转让,健身房却要收取510元的转让费。无独有偶,市民陈女士也遇到了同样的烦心事:去年,她花2500元在“英派斯健身”泰州万达店办了张两年期的健身卡,由于工作变动想转卡,健身房要收500元转让费。

  记者走访发现,转让健身卡收取“转卡费”已成业内“潜规则”,这笔费用到底该不该收?消费者又该如何维权?

  市民姜先生告诉记者,去年6月,他在“光猪圈健身”春兰路海曙颐园店里,办理了一张为期2年的健身卡,前后只用了10次,因为工作忙碌,想退卡。但健身房给予的答复是:退卡是不行的,只能转卡,但转卡需要收取健身卡费总额的30%的“转卡费”。

  姜先生表示,由于趁着健身房搞活动时办的卡,享受了优惠,所以当时双方并没有签署任何的纸质合同,甚至连一张所谓的卡都没有,只提供了一枚手环便于健身时使用。

  无独有偶,市民陈女士也遇到了类似的烦恼,去年8月,她于“英派斯健身”泰州万达店办理了一张健身卡,有效时长为2年3个月。这段时间因工作变动要调离泰州,想着健身卡到明年11月才到期,便想着转让给朋友。

  “办理转卡之前,我还特地询问了一下相关手续,对方称可以转让。”隔天,陈女士就和朋友一起去了店里办理转卡,没想到接待他们的工作人员表示,转卡可以,要收取500元的转让费。

  “健身卡是我当时花了2500元办的,用了差不多一年的时间,现在说要收取500元,我觉得有点过分了。”陈女士随后跟自己的会籍经理联系,对方称,“转卡费”一直都收取的,但费用的手续金额有所调整,过去健身房统一收500元,现在改为收取会费的15%,就写在当时签署的协议书里。

  “转卡只是换个人使用,健身房又没有任何损失,凭什么要付那么多的费用?这是一种霸王条款吗?”陈女士很气愤。

  记者调查▶▶

  “转卡费”家家都收,标准还不同

  关于姜先生反映的问题,“光猪圈健身”的一位客户经理答复,所有健身房的卡都是不可以退的,只可以转,收取“转卡费”也并不是泰州“专利”,全国都是这样的。

  陈女士告诉记者,原来办卡时工作人员并未告知转让要收费,也没有给她协议书,直到她到健身房进行交涉后才看到当时的协议原本。记者在陈女士提供协议的“会员权益和义务”中看到了这一条:“会员转让自身持有会员卡于他人的,俱乐部根据会员协议中会员卡费(全款金额)的15%收取转让手续费。”

  随后,记者也联系了“英派斯健身”泰州万达店,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经理不在,而他们都是按照合同来收取转卡费,“当时合同上规定了什么,就按照上面的说法来收取。”这名女性工作人员说。

  除了姜先生和陈女士,健身房收取转卡费可能很多人都遇到过,每家健身房的收费标准又是怎样的呢?记者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咨询了市区内多家健身房,相关负责人均表示,确实需要收取转卡费。

  但是记者也发现,不同的健身房收费方式不同。大部分健身房采用统一转卡费,一般为200元到500元,有的健身房也会采用百分制,按照当时办卡的费用来计算,收取办卡费用的15%到30%。

  律师说法▶▶

  收取金额应在公平的基础上协商一致

  记者就两位市民的情况,咨询了江苏律友律师事务所包雅玫律师,她表示讨论收不收“转卡费”的关键,就在于合同中是否有具体体现。

  包雅玫解释,对于格式合同约定有无法律效力,要看是否告知进行明确解释,如果有合同约定双方就此达成协议,是有一定的法律效应。若存在收费太离谱的情况,就会出现些许争议,比如本身办卡就比较便宜,转卡费却很高,而转卡成本又很低,则应认定为不合理。

  “卡费就一千多,再收取500元,就做得太过了,金额应该在公平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包雅玫说,假如合同约定转卡费过高,即加重了消费者责任,该条款可被确认无效,但消费者要在一年内请求法院撤销。“未有书面协议的市民,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也一样适用这个说法。”包雅玫说。

  包雅玫提醒市民,消费者与健身机构签订合同时,即便商家声称只是走流程,不用细看,消费者也必须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如果有不合理内容,应该及时提出质疑,口头承诺要尽量写入合同,同时要保留好相关的宣传资料、入会协议、付款凭证等证据,以备维权时需要。

  记者朱虹

标签:健身房;健身;转卡
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