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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城区试点安装防高空抛物摄像头 正在征集小区
2019-07-03 08:43:00  来源: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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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玻璃、衣架、花盆、烟头……对高层住户来说,“从天而降”的高空抛物不仅污染环境,更存在安全隐患。记者从市物业管理中心获悉,为杜绝高空抛物现象,市物业管理中心现面向城区(海陵区、高新区)征集曾经发生过高空抛物(坠物)的小区1-2个,试点安装摄像头专盯高空抛物,让不文明的手“缩”回去。

  ■高空抛物屡禁不止

  说起高空抛物,家住城东一小区的陈女士是一肚子苦水。“楼上有居民图方便,经常有烟头、纸屑、瓜皮果壳之类的往下扔,实在是防不胜防。”她说,自家所在的高楼共27层,她家在一楼,房子前面有个20来平米的院子。4月份的一天,自己正在院子里打扫卫生,突然“啪”的一声,一只没喝完的矿泉水瓶从天而降,“几乎就是擦肩而过,要是砸到头上,后果可就不堪设想了。从那以后,我就不让孩子在院子里玩,自己和家人也很少在院子里活动。”

  本市一家论坛上,对高空抛物的谴责之声也不少。5月22日,网友“正义之神999”发帖称,姜堰区亚美国际多层23号顶层住户高空抛物,差点砸到路人,楼后走廊上每天散落着使用过的尿不湿等垃圾;2018年11月1日下午,市区世纪新城7楼一户人家晾晒在阳台外的被子失火,消防调查发现竟是楼上有人乱扔烟头惹祸,幸好及时扑灭,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家住恒大华府的王女士更是有说不出的郁闷。一天下班回家,她发现晾衣架上有一坨脏东西,一开始以为是楼上装修掉下来的水泥浆,谁知道,走近了一瞧,才发现是粪便。接着几天又发生了同样的事情,楼上、楼下好几户住户都遭了殃。

  ■抛物“凶手”难确认

  走访中,记者发现,高空抛物一般极为隐蔽迅速,很难将抛物者“精确定位”,由于找不到“凶手”,受害人往往只能自认倒霉。

  2018年国庆假期前一天,家住同济家园的马女士开车出门时,闻到车里传来一股怪味儿,停车后才发现,车挡风玻璃被砸出了一个洞,后备厢里还掉进了一瓶“老干妈”。这是她第二次遭遇高空抛物。而就在2017年9月11日,同济家园25号楼下,也曾发生过一起高空抛物事件,玉米棒砸碎了汽车整面后挡风玻璃。车主说,经常会有香蕉皮、菜渣等垃圾掉在车上,但是每次都不知道是谁干的,只能自己默默地把车洗干净和承担损失。

  江苏胜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忠东说,如高空抛物造成他人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害的,侵权人要承担侵权责任。如果高空抛物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以及高空抛物者存在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侵权人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甚至于承担刑事责任。由于高空抛物具有突发性的特征,可能因不能及时保全证据导致无法确认具体侵权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这就意味着,同一栋楼或同一单元的业主,除非能够自己证明不是侵权人,否则都要为高空抛物的侵权行为埋单,受害人有权将整栋楼或同一单元的业主全部起诉法院,要求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高清摄像头来“监察”

  为有效遏制高空抛物(坠物)事件的发生,市物业管理中心正面向城区(海陵区、高新区)征集1-2个曾经发生过高空抛物(坠物)的小区,会同区主管部门和小区物业在小区安装“防高空抛物摄像头”,取得经验后再在面上推广。

  “一方面可以锁定抛物者,另一方面是起到震慑作用。有不少人抱有侥幸心理,认为随手扔个小东西不会被发现,如果知道楼下有摄像头,好比一个提醒,大多数人自然就不敢扔了。”市物业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高清摄像头将安装在入选小区的重点位置,楼下有较多行人车辆行走的地方。摄像头是下面从下往上仰角拍摄,这样的角度,只会拍到居民楼的外立面,比如可以看到拉开阳台窗户、手伸出窗外,但是拍不到室内,因此市民不用担心隐私的问题。

  有意安装“防高空抛物摄像头”的市民,可以关注“泰优居”微信公众号,查看近日相关文章,在文后留言填写拟报名的小区名称,并邀请邻居或好友对留言进行“点赞”,主管部门将按照市民意愿,并结合小区实情,综合考虑确定试点小区。

  记者 孙凤娟

标签:抛物;摄像头;物业管理中心
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