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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出台20条举措为基层减负 每年8月定为“无会月”
2019-06-04 11:06:00  来源: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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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内发至县级的文件总数比2018年减少30%至50%;将每年8月定为“无会月”,每月的第1周定为“无会周”;一般工作事项不得要求基层建台账……近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落实“基层减负年”工作措施的通知》,大力为基层松绑减负,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激励担当作为。

  《通知》共分精简文件简报、严格控减会议、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严控基层职责外工作、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等6个部分20条措施。

  在精简文件简报方面,从减少发文、规范发文、发扬“短实新”文风3个方面作了具体的规定。《通知》明确,2019年以市委、市政府(含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发至县级的文件比2018年减少30%以上,市级机关部门发至县级的文件比2018年减少40%以上,确保年内发至县级的文件总数比2018年减少30%至50%。大幅压缩文件篇幅,除事关长远和全局发展的相关部署和规划类文件外,市委、市政府政策性文件原则上不超过5000字、其他文件不超过3500字。

  在严格控减会议方面,明确了控减会议总量、会议统筹协调、控制会议规格、改进会风4个方面的规定。《通知》提出,将每年8月定为“无会月”,每月的第1周定为“无会周”,除重大紧急事项外,在“无会月”“无会周”一般不得召开全市性会议。确保2019年市委、市政府召开的会议总量较2018年减少30%以上。全市性会议和专题会议的讲话、报告等原则上不超过60分钟,全市性会议时间总长不超过90分钟。

  在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方面,主要包括提高督查效能、大力压减考核事项、改进调查研究方式方法,提出进一步提升大走访大落实新风行动实效,健全市领导和市级机关部门挂钩重点产业、重要园区、重大项目制度等措施。《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泰州市委《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形势下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认真落实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年度计划管理和审批报备制度,确保2019年对基层单位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比2018年减少50%以上。

  在严控基层职责外工作方面,对“一票否决”、“责任状”、村(社区)工作事项、挂牌以及制度上墙、过度留痕等基层干部反映集中的事项进行规范清理。《通知》明确,除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明确规定事项外,不设置“一票否决”事项,一般不与基层签订“责任状”。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或者省级以上有明确要求外,市以及各市(区)相关部门不得要求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机构、加挂牌子,不得强制要求制度上墙。一般工作事项不得要求基层建台账、留痕迹,确保使用的政务APP减少50%以上,确保2019年基层填报的报表减少50%以上。

  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方面,《通知》从树立正确问责导向、正确运用容错纠错、强化鼓励激励、推进能上能下4个方面作出了要求。《通知》提出,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因长期积累形成疑难问题的解决,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准问责,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扩大化。对干部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中出现偏差失误,符合容错纠错条件及情形的,积极主动予以容错纠错,及时推出典型案例。

  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方面,《通知》提出了建立执行监督机制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的要求,明确建立市级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并将“基层减负年”工作成效纳入巡察工作和综合考核内容,并设立举报热线,综合运用“骏马奖”、“蜗牛奖”、《到问题现场去》新闻栏目等方式挖掘正反典型,营造担当作为、实干兴泰的良好氛围。(记者 钱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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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