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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泰州将建设6个海绵分区 解决内涝严重等问题
2019-05-17 15:29:00  来源: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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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交流会议上获悉,我市将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市政府办近日印发《泰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0)》,到2020年,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 海绵城市建设纳入城乡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

  “海绵城市就是能够像海绵一样吸水的城市。这样的城市,能够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最大程度地留住雨水,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市住建局局长高卫东介绍,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海绵城市建设高度重视,要求有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并把海绵城市建设作为城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指标体系。

  据了解,我省各地正在积极争创国家和省级海绵城市试点城市,目前已有8家地级市、7家县级市被评为省级试点城市,镇江市被评为国家海绵城市试点。在我市,姜堰区时庄河公园成功申请省示范工程,靖江市被评为省级海绵城市试点。

  暴雨之下,在城市可“看海”,这是不少城市经常出现的现象,而海绵城市建设,可破解这一难题。

  “海绵城市建设不但是一个系统工程,也是城市系统重新梳理的过程。”高卫东说,建设海绵城市,可通过透水铺装、雨水花园、植草沟、旱溪、湿地等措施,有效提高雨水径流量控制和面源污染控制能力,恢复城市绿地与水体的吸水、渗水、净水能力,缓解市政排水系统压力,提升绿化水平,改善人居环境。

  2015年以来,我市在绿地建设、地块开发和公共建筑中已大量引入低影响开发技术,建成了一批下凹式广场、绿地、公园、雨水净化利用设施、透水性人行道铺装等工程,如市文化中心、党校、天德湖公园、双水绕城项目、美好易居城小区,高新区龙窝湖湿地公园、沿江湿地走廊,高港区天禄湖公园等。

  建设六个海绵分区,新开工项目达标率须100%

  根据方案,今后我市将科学规划和统筹实施建筑与小区、道路与广场、城市绿地与公园、城市水系统建设,实现海绵城市渗、滞、蓄、净、用、排的功能。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推广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构建海绵城市建设综合治理体系,实现城市生态发展良性循环。

  方案明确,在市区范围内,对于建筑与小区、园林绿地、道路广场、河道水系等类型的新(改、扩)建项目,在今明两年竣工的,海绵城市建设达标率应当达到100%;今明两年所有新开工建设项目,海绵城市建设达标率应当达到100%。

  从今年起,我市将建设6个海绵分区,用两年时间解决分区内的河流生态退化、水体黑臭、内涝严重等问题,全面提升分区内的“水生态、水环境、水安全、水资源”建设水平。根据方案,6个海绵分区将以每年50%以上的面积推进,确保到2020年完成20%以上的建成区面积建成海绵分区。长远目标是,到2030年,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效应有缓解”的目标。

  6个海绵分区分别是北部街区、老城核心区、东北片区、东南片区、周山河新城、临湖新区海绵分区。北部街区、老城核心区分区由海陵区负责,东北片区、东南片区分区由姜堰区牵头,周山河新城分区由周山河街区管委会负责牵头组织,临湖新区分区由高港区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推进。这些海绵分区将采用以蓄、滞、净为主的低影响开发措施,河道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内涝积水点全部消除,年均地下水(潜水)水位下降趋势得到遏制。

  今后,我市将推广海绵型建筑与小区,采取屋顶绿化、雨水调蓄与收集利用、微地形等措施,提高建筑与小区的雨水积存和蓄滞能力,小区露天步行道、园路等采取生态排水方式透水铺装,绿地采用雨水花园等形式,建设蓄存雨水的景观水体设施或者其他相应设施。

  对于城市道路,我市将按照海绵城市理念,规划设计符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道路高程、横断面、绿化带、排水系统,使用透水型材料和铺装工艺,改变雨水快排、直排的传统做法,减轻对市政排水系统的压力。

  对新(改、扩)建的公园绿地、城市广场,我市将采取透水型铺装、小微湿地、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植草沟、水塘等分散式消纳和集中式调蓄相结合的低影响开发设施,增强公园和绿地系统的城市海绵体功能,消纳自身雨水,为滞蓄周边雨水提供空间。

  记者 叶桂华 通讯员 俞佳 殷恒杰

标签:海绵;城市建设;开工项目
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