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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公安局将这31项行政权力事项下放到基层所队
2019-05-15 15:03:00  来源: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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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上午,市公安局举行新闻通气会,通报市级公安机关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的具体内容,进一步推进县级公安机关行政权力事项下放工作,压缩办理时限,简化证明材料,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据悉,在全省公安机关范围内,推动县级公安行政权力事项全面下放延伸至基层所队的,泰州系首家。

  市公安局副局长张涛介绍,公安工作与市民生活紧密相连、息息相关。近年来,我市公安“放管服”改革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推出的系列举措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今年,市公安局经过广泛民意调查、多方调研论证,决定将群众需求较多的31项行政权力事项下放到公安基层所队,真正实现“就近办、马上办、一次办、全城办”。

  31项行政权力事项主要涉及治安和交警两个审批部门。其中,属于交警车驾管类的内容包括:补领(换领)机动车行驶证、互联网用户面签(变更)、申领六年免检合格标志等8项内容;属于治安综合类的内容主要有: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开锁业列入名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新建小区安防建设验收等23项内容。

  市公安局行政许可服务支队政委刘明忠介绍,目前,市公安局对下放的31个权力事项审批流程已进行了再造,进一步简化了流程、降低了受理门槛。同时,在户政、出入境等业务5类证明材料的提供方面也做了进一步简化,并大力推行“容缺受理”等审批服务机制,确保企业群众“最多跑一次”,能及时高效便捷地办理好各项业务。

  此次被减免证明材料的包括:对本地户籍居民,取消无违法犯罪记录等公安机关可查询的相关证明;取消港澳台通行证旅游签注续签代办委托书;办理市内迁移等户籍业务的,仅需提交本人户口簿;办理落户、投靠等业务的,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能够反映房屋使用用途的,无需再提供房屋土地使用证;办理户政、出入境业务的,不再需要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不仅如此,为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还对其中13项行政权力事项的审批办理时限作出统一调整。例如:将省内户籍审批的办理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将公安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将小区安防建设验收的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将互联网和信息系统安全审核的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5到10个工作日等。

  满意不满意,群众最有发言权。刘明忠表示,今后,市公安局将采取电话回访、短信推送、上门走访、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通过“双随机监管抽查平台”,对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实行全流程跟踪检查,全面了解和掌握民情民意,确保“放管服”改革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为泰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优质高效的行政审批服务环境。(记者 童凯 通讯员 丁小军 高雷)

标签:工作日;时限;公安局
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