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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易租网”泰州店突然闭门谢客 大量合同未履行
2019-04-26 14:16:00  来源: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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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多位市民来电反映:他们与“江苏易租网”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委托租赁合同,如今合同还未到期,“江苏易租网”泰州店于21日突然闭门谢客,导致大量房东或租客利益受损害,希望此事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来自连云港的刘先生在泰工作,2018年11月份,他跟“江苏易租网”平台租了市区莲花五区一套住宅。

  “当时一次性缴了10800元,也就是半年房租加一个月租金的押金。一年合同还没到期,这两天房东找上门,说没拿到租金。”刘先生说,当时,由“江苏易租网”平台的业务员带他看房、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他现场扫码把租金和押金支付给“江苏易租网”平台。其间除了起初因为室内灯不亮,业务员联系房东上门维修外,他和房东之间基本没什么联系。而房东是全权委托“江苏易租网”出租住宅,按月领取租金。

  房东之所以找上门,刘先生称,原因是房东发现“江苏易租网”4月15日至20日期间,连续发布“致歉声明”,称内部经营不善,承诺前期未到账的租金将在4月底到账,请广大房东耐心等待等。后据了解,房东2、3月份应收租金均未能如期到账。发现声明后,随后赶到“江苏易租网”泰州店,发现门店早已人去楼空,也未留下任何联系方式。

  刘先生所租房屋的房主鲁女士说,去年,她将房屋待租信息给了一家房产中介,后来就有“江苏易租网”业务员三番五次联系她,说房屋放在手上也是放,不如给他们出租,哪怕空着房钱也照给,不但定期打款,还有人定期打扫房屋。总而言之,就是劝她把房屋委托给他们平台出租。后来经不住劝,她同意并签订了《易租网资产委托服务合同》,约定委托期两年,每月租金1600元,除了前两个月免租金外,其他每月3日打款至她的银行账户。

  鲁女士后来了解得知,平台承诺每月给付她租金1600元,而实际上刘先生是按每月1450元一次性付的7个月房租。“这当中肯定有问题,否则谁会做不赚钱的交易?”鲁女士意识到,问题可能并不像他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可如今到底该怎么维权,她还不清楚。

  记者调查▶▶

  “易租网”关门

  涉及泰州数百租房客

  24日上午,记者来到市民所指的“江苏易租网”泰州办公地点。该公司位于青年北路工人新村对面联通营业厅的二楼。一楼通往二楼的入口处有一份通知,上有“易租网内部经营出现问题,如有问题请找相关部门解决”字样。

  记者看到,二楼玻璃门从外面上了锁。透过玻璃门可以看到,前台接待的柜台后有醒目的橙色“易租网、一站式房屋管家”字样,办公面积百余平方米,里面部分设施七零八落。

  记者搜索关注“江苏易租网”微信公众号。该公众号下方有“免佣金额、免佣托管、免佣评估、全程管理”字样,并于3月31日首次发布《致房东的一封信》,称由于在线用户数庞大,4月1日至4日将完善内部维护,提现暂停使用;12日再次发布会员系统抢修暂停服务;15日至20日期间,又连续三次发布致歉信,先是称提现因故障到账延迟,请求房东原谅,后又称会成立客服中心积极面对。20日以后再无发文。

  公众号致歉信下方留有各地咨询热线,涉及扬州、泰州、无锡、淮安、常州、镇江、南通、徐州、连云港等省内12个城市。记者多次致电泰州热线,始终无人接听。

  “江苏易租网总部在泰州,外地还有分公司,我们怀疑老板跑路了”。市民赵先生称,因为“易租网”关门,目前加入微信维权群的房东和租客已有近500人,可能涉及泰州数百套房屋。当初联系他的业务员不接电话,公司已经散伙。他是2017年8月份与江苏易租网签订房屋托管协议,当年11月5日开始,每月支付房租1000多元。2018年5月份开始,改为微信公众号支付,也就是房主在公众号注册易租房东,易租网按月给会员网上打款,然后房主自己提现到银行卡。2019年以来,房租提现开始滞后,1至2月,滞后一周至半个多月不等,但终究还是给了,承诺4月份恢复正常,可4月份易租网公众号接连发布道歉文章,目前失联。

  律师说法▶▶

  房东应当报警

  或依据委托合同主张权利

  记者采访时,遇到两位前往探视易租网公司情况的房东,看到果真大门紧锁,顿时懊悔不已。

  “我们将泰富华庭住房委托给该公司出租,想不到发生这样的事。”市民孙女士说,去年腊月签的合同,她家才拿了两个月租金,但房屋租赁合同签的是两年,还有18个月的租金没拿到。租客合同未到期,把人家赶走也不好,可眼睁睁拿不到租金,她不甘心。

  据了解,市区委托“易租网”出租的房屋涉及莲花小区、鹏欣领誉、济川华庭、同济家园、皇家花园、尚品国际、美好上郡、金通梅园、恒大华府等数百个小区。而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期短则半年、一年,长的两三年,不少租客一次性付半年或一年以上租金,少的几千上万元,多则几万元。

  目前,不少房东和租客已经到公安机关报案。

  江苏胜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忠东说,如果房东委托“江苏易租网”对外出租房屋,那么“江苏易租网”是代理人,房东是被代理人,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代理活动,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应当由被代理人承担。因此,房东委托“江苏易租网”出租房屋,租客与“江苏易租网”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当由房东承担相应权利和义务。也就是说,如果租客已按期缴纳房租,在房租对应的租赁期内,租客拥有使用租赁房屋的权利。

  此事件中,租房人无过错,如果房东未按期收到租金,应当依据其与“江苏易租网”之间的委托服务合同向“江苏易租网”主张权利。对于“江苏易租网”的违约行为,房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江苏易租网”侵占委托人租金的行为涉嫌犯罪的,涉事房东应及时报案。

  记者 张翠红

标签:房东;江苏;租金
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