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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老楼加装电梯须业主共同决策 可获适当补贴
2019-04-09 10:14:00  来源: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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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督局、城管局联合下发《关于推进既有住宅楼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的通知》,今后老楼加装电梯相关补贴更加细化,程序更加简便。

  根据新的政策,既有住宅楼加装电梯以单元为单位进行,可以由相关业主牵头自行办理手续,此外对于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相关业主还可以共同委托物业企业办理;对于无物业管理的小区,相关业主可共同委托居委会协调相关事项,办理相关手续。

  老楼加装电梯,须业主共同决策,可获得适当政策补贴

  2017年,我市试点推进老楼加装电梯工作,受到了市民的广泛关注,截至目前全市申请加装电梯的老小区业主超过1000户,现已有15台电梯已装或在建。

  此次新政是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之上制定的一套完整的操作规范流程,相关补贴更加细化。新政明确,既有住宅楼加装电梯试点范围主要是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未列入房屋征收改造计划、未配设电梯、小区管理稳定有序的四层(含)以上非单一产权的住宅房屋。

  “既有住宅楼加装电梯以单元为单位进行,须业主自愿、共同决策、众筹资金。”市住建局房管部门负责人封伯平介绍说,我市相关部门对此将给予鼓励支持,坚持属地推进、适当补贴。对于市民的加装申请,将简化程序、便民利民,实行“不见面不跑腿”审批,加快推进速度。

  据了解,既有住宅楼加装电梯的建安、装饰以及日常运行费用,将坚持“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由申请加装电梯业主中的使用人共同承担,具体分摊份额由业主协商确定。

  对于加装电梯的相关勘测、设计等中间费用,将由各地区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定额补贴。如果涉及管网线路迁移的,原则上也由各地区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限额补贴。

  《通知》还明确,如果加装电梯时,需要占用小区共有的道路(或场地)建设基坑的,需征得小区社区物业联席会议同意。如果加装电梯需要改造楼层窗户的,需征得该楼层相邻层多数业主同意。

  加装申请可在线申报,审批办理流程更加规范

  《通知》规定,今后,有加装电梯意愿的居民业主,可通过手机关注微信公众号“泰优居”,实现在线申报。如果“泰优居”服务大厅查询不到小区的,表示该小区未加入智慧物业,相关居民业主请向当地住建部门反映。

  完成报名申请后,市房管部门将进行适格筛选,以单元为单位,结合同一单元申报户数、楼房荷载能力、周边地形、小区物业管理状况、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企业支持程度、是否有老年人或行动不便的居民等因素综合考虑。如果同一单元住户共同申报达到一定相对多数的,属地主管部门将主动对接联系并提供指导。

  随后,相关专业技术单位将拟出一份建安费用预算,提出费用分摊建议方案,经相关业主确认。业主缴交启动资金后,加装电梯工作将进入方案设计、手续办理、签订合同阶段。业主可自行或委托物业企业,与选定的具有资质的电梯制造企业、建安企业签订合同,约定工程施工、价款结算、质量保证等事项。

  签订合同后,业主须按照建安预算费用以及协商的分摊办法(按110%-120%的比例)进行资金众筹,最终按照实际费用多退少补。此后,具有资质的电梯安装企业将进场施工,加装电梯在竣工验收后投入使用。

  既有住宅楼加装电梯后,对于符合相关政策的,相关业主可持图纸、合同等资料到当地住建部门申请补贴。

  《通知》还明确,各市(区)住建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积极组建由建筑设计、电梯建安、物业企业等共同组成的第三方咨询服务小组,公开联系方式,主动上门,为群众提供专业的电梯加装咨询服务。(记者 叶桂华 通讯员 朱文瀚)

  各市(区)老楼 加装电梯政策 均已出台

  截至目前,我市各市(区)均已出台老楼加装电梯的政策文件,此举标志着我市既有住宅楼加装电梯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为及时落实国家相关政策,推动老楼加装电梯工作,我市各市(区)住建部门对外公布了联系咨询电话,有兴趣的市民可电话咨询。联系电话分别是:海陵区80188191;高新区89690173;高港区86969308;姜堰区82778192;靖江市84981900;泰兴市87771935;兴化市83189110。

  ●叶桂华 朱文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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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