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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召开劳模推荐评选会 将推选出21名泰州市劳模
2019-03-11 10:01: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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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3月11日泰州讯(张宏生)近日,泰兴市召开2019年泰州市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会议,研究讨论泰州市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泰兴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鞠林红出席。泰兴市评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乡镇(街道、园区)分管负责人,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驻泰单位分管负责人或工会主席(人秘科长)参会。

  会上,泰兴市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李炳良就2019年泰州市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作了具体说明。据了解,今年泰兴将评选出21名泰州市劳模,主要为近三年来在该市改革发展和各项社会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优异成绩的工人、农民、科教人员、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劳动者。

  本次劳模推荐评选将坚持面向基层、民主推荐、严格推荐程序、严肃推荐纪律的要求,推荐工业、农业、社会民生等行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各阶层工作者,弘扬劳模精神,激励和鼓舞全市人民,为奋力推进新时代泰兴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上台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本次劳模推荐评选工作分四个阶段:成立领导小组(3月6日前),动员部署阶段(3月8日前),组织推荐阶段(3月9日-3月19日)和审定上报阶段(3月20日-3月25日)。

  泰兴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鞠林红指出:劳模推荐评选要严格条件,坚持标准,好中选优,真正把那些具有坚定政治信念、高尚道德情操,作出突出贡献,得到群众公认的劳动群众杰出代表评选出来,确保推荐人选的先进性和公信力;要严格程序,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群众公认,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把关,确保推荐评选质量;要加强工作指导,市评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指导,要坚持质量第一,把好关,绝不能因为工作疏漏影响推荐结果的公正性;要确保进度,按照推荐评选要求,确保在3月19日之前完成推荐任务;要加大宣传力度,依托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发动;要严守工作纪律,坚决杜绝“跑先进”、“要先进”、“买先进”、“骗先进”等现象发生,对借推荐评选之际牟取私利、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要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会议由泰兴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吕斌主持。此前,泰兴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鞠林红还主持召开了2019年泰州市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第一次领导小组成员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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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洁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