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城区2018年度办理退休手续,并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企业退休职工(以下简称“持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集中申请登记工作已开始。
一次性奖励的申请登记对象为泰州市区(海陵区、高港区、泰州医药高新区、泰州农业开发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经市、区劳动保障部门批准、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且其子女在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持证退休职工;2017年12月31日前持证退休未领取过一次性奖励金的职工。
持证退休职工已死亡的,由其配偶或子女等法定继承人代为申请登记。
申请登记时间: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申请登记地点和方式:申请人到户籍或居住地社区居(村)委会进行申请,外地户籍的到原工作单位所在社区居(村)委会申请。(记者 王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