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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光孝寺春节期间敬香祈福活动实施规范管理的通告
2019-02-01 15:35:00  来源: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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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家六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意见》和《江苏省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精神,为防止火灾、踩踏等事故发生,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实施光孝寺春节期间敬香祈福活动规范管理工作长效机制。现通告如下:

  1.除夕19:00至正月初一2:00、正月初一6:00至16:00、正月初五6:00至16:00,所有到光孝寺敬香的市民需在公安人员和义工的统一疏导下,由山门殿(光孝寺南大门,位于五一路)有序进入寺院,从光孝寺北门(位于人民西路)有序离开。

  2.严格执行“敬三支香”(每支香直径不超过1厘米,长度不超过50厘米),严禁携带三支香以外的香烛进入寺内,市民可自带三支香,也可到光孝寺免费领取。

  3.寺院内除在指定香炉烧香外,其他地点一律不许烧香,严禁在寺院内及山门殿前的广场、道路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倡导用鲜花鲜果供佛表诚意。

  4.严格控制寺院内人数,当寺院内人员达到一定数量时,入口处将暂时关闭。

  5.除夕16:00至正月初一2:00,光孝寺南门前东起五一路与青年路交叉口,西至海陵区体育场东围墙,施行交通管制,严禁在管制区内摆摊设点或沿街乞讨。

  6.广大市民、社会各界要大力弘扬文明新风,支持宗教活动场所文明敬香活动,共同营造良好氛围。

  7.对违反本通告精神,经教育劝阻无效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泰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泰州市公安局

  泰州市应急管理局泰州市民政局

  泰州市城市管理局泰州市市场监管局

  2019年1月23日

标签:光孝寺;泰州市;活动场所
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