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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338家单位获批省第二批创业型镇村园区
2019-01-30 15:17:00  来源: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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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省人社厅公布第二批省级创业型镇(街道)、村(社区)和园区名单,全省共有356个街道(乡镇)、4768个社区(村)和29个园区为第二批省级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村)和园区,我市27个街道(乡镇)、309个社区(村)、2个园区入选。

  为推动创业型城市建设工作向城乡基层和园区延伸,形成覆盖城乡的公共创业服务体系,根据省有关通知要求,经自主申报、县区自评、市级审核、省级评估及公示等环节,认定靖江市生祠镇、泰兴市曲霞镇、兴化市竹泓镇、海陵区京泰路街道、姜堰区罗塘街道、高港区胡庄镇等27个街道(乡镇),姜堰区罗塘街道河东社区、靖江市孤山镇孤山村等309个社区(村),以及泰兴黄桥经济开发区和泰兴经济开发区为第二批省级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村)和园区。

  据了解,入选的27个街道(乡镇)中,靖江市2个、泰兴市8个、兴化市5个、海陵区2个、高港区2个、姜堰区8个;入选的309个社区(村)中,靖江市40个、泰兴市87个、兴化市83个、海陵区19个、高港区14个、姜堰区56个、医药高新区10个。

  根据上级相关要求,我市对认定的省级创业型街道(乡镇)给予5万元、社区(村)给予2万元、园区给予10万元的资金奖补,专项用于创业型示范平台创业服务能力建设。

  到目前为止,加上首批131家创业型镇村园区,我市已有469家单位获批省创业型镇村园区。

  据悉,我市将全面开展争创工作,确保到“十三五”末,全市实现80%以上的街道(乡镇)达到省级创业型街道(乡镇)建设标准,70%的社区(村)达到省级创业型社区(村)建设标准,90%列入统计的省级以上(含省级)开发园区达到省级创业型园区建设标准。(记者 钱宏斌 通讯员 王萍)

标签:园区;街道;社区
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