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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收到议案(草案)7件
2019-01-30 15:05:00  来源: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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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1月27日晚8时,泰州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秘书处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草案)7件。其中涉及地方立法方面的3件,重大事项决定方面的3件,人大监督工作方面的1件。

  孙跃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垃圾分类予以立法的议案”,分析了国内垃圾分类立法现状,提出了垃圾分类的立法建议,具有一定的前瞻性。目前我市垃圾分类工作正处于起步阶段,老百姓的垃圾分类意识还未完全形成。2019年,我市将制定《泰州市文明行为条例》,对公民垃圾分类行为进行引导。省人大常委会也将开展社区管理工作条例立法调研,涵盖这方面的内容,届时市人大常委会积极配合做好调研工作。

  陈中华等10名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快我市地名规范命名立法的议案”。2014年,省人大常委会已制定《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对地名管理工作做了较为系统详细的规定。该议案内容基本是执行方面的问题。

  郭余庆等10名代表提出了“关于完善生态环境地方立法的议案”。目前我市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已经制定了《泰州市水环境保护条例》《泰州市绿化条例》等地方法规。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作出大气污染防治决议,并结合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重点对长江岸线实施立体式生态环境保护进行立法调研,多方听取意见,依据国家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和省人大关于长江岸线保护的立法调研成果,适时制定泰州市长江岸线保护条例。

  大会主席团决定,对上述3件议案转为代表建议,重点督办。其余4件议案,有的不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有的已经列入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有的不具有全局性,大会主席团决定,这些议案转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会后交有关机关和组织办理。

  除议案以外,截至1月28日晚8时,大会还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198件。本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连同上述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的议案,将按照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的规定,交有关机关和组织办理,并进一步加强督办工作,切实提高建议办成率和代表满意率。(记者 钱兰)

标签:泰州市;议案;垃圾分类
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