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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评分达到70分以上的“残疾人之家”有补贴
2019-01-17 09:23:00  来源: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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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泰州市残联、市财政局联合下发《泰州市“残疾人之家”建设与运行管理意见(试行)》,对全市“残疾人之家”的运行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并将对年度考核合格的“残疾人之家”给予运行补贴。

  “残疾人之家”建设标准为“七有”,即有合法的法人登记注册,有独立的财务核算,有统一的名称和标识,有适宜的活动场所,有管理服务队伍,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安全保障。服务内容包括:日间照料、辅助性就业、康复服务、文体活动、学习培训、志愿者服务以及其他等。《意见》的出台,旨在整合现有基层残疾人服务资源,建设以辅助性就业为主,集托养、康复、培训、文体、维权等各项服务为一体的“残疾人之家”,为残疾人提供便利化、常态化服务。

  补贴对象为乡镇(街道)已建成并正常运行满6个月,符合规范化建设“七有”标准,在年度工作考核中评分达到70分以上的“残疾人之家”,补贴将依据考核得分实施分档补贴。未达70分的,需按要求整改到位。(记者 唐春杰 通讯员 费松岩)

标签:残疾人之家;泰州市;补贴
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