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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销售非法存储烟花爆竹 泰州一超市老板被拘5日
2019-01-08 15:03:00  来源: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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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值岁末,辞旧迎新,不少市民开始准备年货。警方提醒,不要购买、燃放烟花爆竹。1月4日,高港警方查处了2019年来泰州首例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

  1月4日上午10时许,高港区金某喜迎乔迁之喜,抱着侥幸心理在居住的楼下燃放烟花爆竹庆祝,被正在小区巡查的工作人员发现,后被民警追踪查获。根据《泰州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公安高港分局对金某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予以罚款100元。

  近日,公安海陵分局治安大队会同区安监局、城管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烟花爆竹巡查行动,重点对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实地突击检查,查处4起非法存储危险物质案,现场查获违规存储烟花爆竹100余箱。

  执法人员在麒麟村检查时发现,李某家一层东房间内储存大量小霸王礼炮、100发响炮等6种型号的烟花爆竹,并用于销售。经审查,李某经营一家小超市,眼瞧着快过年了。他认为麒麟村在禁放区外,就想着囤点烟花爆竹用来销售,于是在元旦前购买了一批烟花爆竹藏于家中东房间内。

  检查中,孙某某、俞某某、竺某某同样存在着侥幸心理,在家中(超市)违规储存大量烟花爆竹并用于销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安海陵分局对孙某某、俞某某、竺某某、李某4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据悉,2018年8月1日以来,泰州市全面实施烟花爆竹“禁放”,泰州正式进入烟花爆竹禁放时代。警方提醒,请广大市民严格执行《泰州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增强法律意识、安全意识,不生产、储存、销售和按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全市举报违禁燃放、运输烟花爆竹电话:110。全市举报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电话:86895015。(记者 顾和平 通讯员 钱飞 刘颖)

标签:烟花爆竹;违规;泰州市
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