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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救女儿酒驾未达处罚标准 执法交警还帮他寻女
2018-12-28 15:02:00  来源: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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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2日晚,漆黑的南官河边传来女子的哭声,一名“酒驾”的男子顾不得交警阻拦,往河边狂奔而去,到底发生了什么?

  当晚9点多,泰州交警支队高速五大队民警在长江大道附近查酒驾,这时,一名40多岁的男子开车经过,摇下车窗时,能闻到一股酒气。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男子停车后径直往路对面跑去。

  “你去哪里?往哪里跑?”交警上前拉住男子。

  “我要找人!有人要跳河!是我女儿,她就在这周围……”男子心急如焚,说完后便往前跑,完全不顾来往疾驰的车辆。

  救人要紧!交警也顾不得多问,几人分组沿着南官河边查找。半个多小时后,终于在南官河岸边听到了女子哭泣的声音。

  交警飞奔过去,这时,男子已经找到了女儿,正在安抚。“你是我们的宝贝姑娘,怎么能舍得把爸爸妈妈丢下来呢……”女儿蹲在河岸边,河水没过了膝盖,一边哭泣一边瑟瑟发抖。

  交警也劝说女孩:“最关心自己的,永远是自己的父母。你爸爸这么大年纪了,为了你,跑得像20多岁的年轻人一样。”

  一番劝说后,女孩才肯上岸,大家一起把她拉了上来。男子告诉交警,当天晚上吃晚饭时,因为家庭琐事,说了女儿两句,她就赌气离家,给父母发了想要跳河轻生的信息,之后电话就打不通了。晚上,男子喝了不到一两的白酒,雨天路滑,生怕女儿有危险,情急之下只能开车出门寻找。

  随后,交警对男子进行了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16mg/100ml,属于未达到法律规定饮酒驾驶的处罚标准。

  “太感谢交警了,救了我女儿!”对于男子来说,这真是一个有惊无险的夜晚,女儿平安无事;一时冲动的“酒驾”行为也没有触及法律红线。但是,交警提醒,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要酒后驾车,为了自身安全,也为了他人安全!(记者 刘媛)

标签:交警;男子;女儿
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