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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转供电”加价将面临处罚 举报电话:12358
2018-12-21 16:11:00  来源: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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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泰州市物价局对市区部分商场写字楼进行了“转供电”专项检查,“转供电”加价将面临处罚。

  “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转供电加价现象在我市由来已久,比如,商业综合体终端用户和公寓楼住户几乎都是转供电终端用户。

  市物价局检查分局执法人员介绍,今年从4月1日起,国家四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目前一般工商业用电每度0.7214元。不过,一些转供电主体仍按每度1-1.2元的标准收取电费。在昨天的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入驻该装饰城的物业公司仍在收取每度1元的电费。市区万达广场每度加收0.2705元的用电服务费。

  检查人员介绍,目前,转供电环节主要存在两大问题,一是物业方在收取电费时进行不合理加价,二是政府降低电价的措施未能得到有效落实,政策红利被物业方截留。对违反国家价格政策的转供电主体单位,物价部门将依据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经告诫继续加价收取电费的,将依法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与商户,如果遇到违规收取电费的行为,可以拨打12358进行举报。(记者 孙凤娟 通讯员 丁铀泉)

标签:供电;加价;电费
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