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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挪用公款800多万 姜堰“80后”贪官王新华受审
2018-12-14 14:08:00  来源: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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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1日,姜堰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经理王新华涉嫌挪用公款罪、贪污罪一案,在姜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此前,2018年11月6日,姜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对犯罪嫌疑人王新华决定逮捕。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11月至2017年12月期间,被告人王新华身为一个“80后”国企领导干部,利用实际负责泰州市姜堰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泰州市姜堰绿源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泰州市民生建设有限公司的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合计人民币807.190221万元,其中399万元至2018年9月19日案发时,未能归还。

  2016年9月至2018年1月,被告人王新华利用实际负责姜堰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的职务便利,伪造其妻子孙某某与姜堰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的劳动合同,从该中心骗取工资、公积金等公共财物合计人民币5.953881万元。

  庭审中,被告人王新华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表示认罪悔罪,该案将择日宣判。(微泰州)

标签:姜堰;王新华;挪用公款
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