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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居民:培训机构“黑名单”何时出炉?
2018-11-09 17:34:00  来源: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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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江苏出台最严校外培训机构“整治令”,扬州等地已陆续公布了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近日一位市民向本报热线反映,他所在的文鑫苑小区,培训班就办在居民楼里,至今还有学生进进出出,他想知道的是,这些属不属于整治取缔范围?泰州的“黑名单”啥时候公布?

  居民楼里辅导班依然火热地方小人多,居民反感

  培优班、提高班、精英班……如今的校外培训机构鱼龙混杂,补课费动辄数千、数万元,可依然阻挡不了家长们对补课的需求和热情。6日晚上7时许,记者来到市民反映的文鑫苑小区。一进门,就看到该小区门口传达室上方就有醒目的“创一教育”广告招牌,上面有“晚辅导、周末提高班、寒暑假班、书法美术班”等字样。该辅导班还在多幢居民楼外墙上设置了路标,指明路线为“进小区大门左拐100米”。顺着指引,记者来到现场,这家“创一教育”位于2号楼最东侧的一楼住宅内,南北多处窗户、外墙上悬挂有醒目的广告牌及灯箱,室内灯光明亮。广告显示,业务范围还包括“星级午托、一对一、一对二、上门教学”等,该辅导班在姜堰也有分点。辅导班所在住宅门前分别张贴着春季、暑期、秋季的课程目录,内容为艺术特长、幼小衔接、小学培优、初中培优,服务对象小到幼儿园小班幼儿,大到初三学生。透过虚掩的门,可看到室内有小学生模样的男孩、女孩在走动。按该小区另一处广告牌指引,4号楼一楼还有家“凤城教育、凤城小餐桌”。此外,9号楼朝北的一间20平方米左右的车库内,开有一家“点点辅导班”,车库内有不少小学生正埋头做作业。车库门前广告显示,提供午托、晚托服务,招收小学生到初中生,常年开设提供晚托作业辅导、周末提高班及寒暑假提优班。

  据介绍,该小区居民楼住宅面积在90至160平方米不等。上述辅导班面积大的百余平方米。采访中不少居民表示,辅导班开在小区里不合适,地方小人多,他们蛮反感的。“居民出行、居住环境都受影响。”2号楼一位居民说,来辅导班的多是小学生,从傍晚四五点钟来,晚上九十点钟才走,“也不知道这些辅导机构是否符合办学办班要求,有没有相关许可证?”一位居民问,外地公布了培训机构黑榜,泰州何时公布,不符合要求的何时取缔。

  培训机构面积应不少于300平方米不得选用居民住宅、半地下室等场所随后记者还走访了泰州实验学校、市大浦中心小学、智堡实验学校、凤凰小学周边,发现但凡有学校的地方,附近居民小区内或多或少开有辅导班、晚托班等。

  泰康二区西门进去,能看到一家“乐学教育”的辅导班开在居民楼内。在沁莲花园11、21号楼的居民楼内,也分别开有辅导机构。此外,东进小区、永兴花园等小区也分别有多家晚辅导班。

  “开在居民楼里的辅导班估计都没办学许可,孩子吃饭食品安全也难保障。”市民赵女士说,有些辅导班说起来这里有分校,那里有办学点,实际上就是在学校附近租一套房,招些大学生教学生写作业,可谓鱼龙混杂,正规与否有时家长也难辨别。类似培训班、辅导班符合办学要求吗?据了解,今年10月16日,市教育局制定印发的《泰州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指导标准(试行)》中,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经费、机构名称、办学场所、办学内容均给出了详细的标准。其中对办学场所有如下要求:教育培训机构必须适合办学,应当具有相对稳定和独立的办学场所,并依法通过房屋安全鉴定、消防安全验收(备案)、治安措施验收。办学场所的教室和办公室应设在同一处,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其中教学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办学场所总建筑面积的80%,且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教学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冠名为“学校”的,同一处校舍建筑总面积应不少于1500平方米。办学场所不得选用居民住宅、半地下室、地下室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

  儿童(培训对象不满14周岁)用房不得超过3层。向学生提供餐饮服务的教育培训机构须提供餐饮经营许可等相关证照,相关工作人员应提供健康证。教育培训机构不得租用或借用公办中小学校的场地办学;租用其他场地办学的,须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或使用期不少于3年。

  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场所必须和注册地以及机构章程中的地址相一致;增设教学点的,新增教学点相关标准要求不变。

标签:居民楼;办学;培训机构
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