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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调整 上浮不超过30%
2018-09-27 10:16:00  来源: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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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泰州市物价局会同市教育局、财政局,经成本监审、征求意见,并报请市政府同意,调整了市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自2018年秋学期起,市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基准收费标准为:省优质园520元/生.月,市优质园420元/生.月,合格园360元/生.月;上浮不超过30%,下调不限。各园具体收费标准由所在地教育、财政、价格部门根据财政实际拨付情况审核确定。

  本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进行调整,同时规定小托班幼儿升入小班时,保教费标准按新生计收,插班生保教费按插入班级的收费标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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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