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至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绍泉、孙耀灿、邹祥凤、臧大存及秘书长叶海波带领执法检查组,分赴医药高新区、靖江市、兴化市、姜堰区、海陵区、高港区,开展《江苏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分别在各市(区)召开座谈会,听取各市(区)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实地察看有关扶贫项目现场,征求相关部门、部分乡村干部和人大代表的建议。检查各地农工办履行部门职责情况,并查阅相关台账资料。检查组要求各市(区)进一步履行法定职责,强化主体责任、部门责任、社会责任;进一步用足用好政策,保障工作不缺失、政策不走样、资金不流失;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推进产业发展上水平、村庄环境上水平、队伍建设上水平,确保如期完成全市脱贫攻坚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