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下午,由姜堰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戴某、郑某等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一案宣判,戴某等1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同时被责令退出全部犯罪所得合计1000余万元。
去年下半年,姜堰居民王某夫妇加入各种微信群,参与抢红包赌博中的“捕鱼”玩法,即群成员发出固定数额红包,约定抢到红包金额的最后一位数是几为“雷”,抢到跟“雷”数字相同的人,就要全额返包给发包人。
怎样才能避免中“雷”?两人通过网上查询以及与赌博群群主交流,他们接触到了“教父”外挂,并从网名为“成都三哥”的网友那里第一次购买了外挂软件的授权码。
装了外挂后,红包群里最后一个非“雷”红包果然总能被他们抢到,两人赢了不少钱。
尝到甜头的夫妻俩从外挂软件上看到了商机,又多次与“成都三哥”联系购买授权码,并通过自己的网络社交平台以每个300元至400元的价格推荐贩卖“教父”外挂软件。
2017年2月,姜堰分局网安大队民警在进行网上巡查时,发现了“教父”外挂软件的制作和贩卖行为。
经过多次网络和实地调查,民警锁定“成都三哥”身份为田某(女),并发现其通过多个网络社交软件,以广告的形式推荐“教父”外挂寻找下家。
民警顺藤摸瓜,继续对嫌疑人追踪。
5月25日,姜堰警方组织9个工作组、36名民警分赴各地,集中开展抓捕、取证工作,在福建、江西、山东、广东等6省抓获12名犯罪嫌疑人,其中包括“教父”外挂团队召集人、财务、软件作者、经销商戴某、郑某等8名核心人员,斩断了“教父”外挂整个黑色产业链。此案涉案总金额高达千万余元,是目前全国涉案金额最大的外挂抢红包案件。
法官释法▶▶
该案办案法官说,介绍,制作、销售微信“抢红包”外挂软件属于新类型案件,目前国内尚未有判决先例。相关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应当以什么罪名定罪处罚?法院经过全面、细致审查案件证据,最终认定相关被告人的行为均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首先,“外挂”突破了微信的安全保护措施,该软件通过向微信程序注入动态链接库文件,截取微信传输的数据,并对微信的操作流程进行了增加和修改;其次,“外挂”未经授权获取微信系统数据,该软件违规调用并修改了微信的部分内部函数;第三,“外挂”软件不仅为非法赌博活动提供了便利条件,也干扰了微信这一社交平台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