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wxgetmsgimg_副本.jpg
22万元买的新款宝马为啥上路被扣 原来是辆抵押车,不明来路的二手车真的买不得
2018-09-11 10:33:00  来源:泰州晚报  作者:张翠红  
1
听新闻

  泰州市区95后小伙小晗眼看几位朋友先后开上了大奔、捷豹,他也想买个豪车拉风一下。经人介绍,他花22万元买了辆二手新款宝马车,哪知才开了半年,就被法院强制扣留。

  去年2月,小晗在朋友圈看到一辆新款宝马二手车,才23万元,从照片上看成色还挺新。小晗立刻联系,得知是泰兴一家二手车行的车。小晗软磨硬缠,终于跟父母要到买车钱,他约上朋友阿亮、阿申,三人一起去了泰兴车行。阿亮在4S店工作过,帮其看了车况,觉得没什么大问题。

  小晗当即决定买下,与主家洽谈了购买事宜。等车行老板把资料拿出,小晗发现行驶证上名字并非车行老板。小晗觉得不妥,这车买了会不会有风险?车行老板表示,车主因为欠钱,已经把车当给车行了,并给小晗看了看车主写给其的让与合同。小晗刷了22万元的买车款,把宝马开走。

  半年后,小晗开车去了趟杭州,在下高速的时候突然被拦下,警察告知他,宝马车是抵押车,现在债主申请了强制执行。小晗找到车行老板协商了几次,一分钱没要到,还碰了一鼻子灰。

  无奈之下,小晗咨询律师,该找杭州法院还是找车行老板?律师分析,小晗虽向车行老板支付了车款,但其并未取得车辆所有权,不满足主体条件,无权去杭州法院提执行异议。从小晗和车行老板的法律关系来说,车行老板并不是车主,属于无权处分,其收取22万款项属于不当得利。但这案子的难点还在后面,小晗缺乏经验,所买车辆一来没过户,二来买卖合同没有和车行老板签,甚至车行老板都没给他开一张购车的凭据。律师与小晗反复沟通,让其找到了证人证言等证据,并根据其特殊案件设计了代理思路。

  经过几个月的维权,小晗的损失请求得到了法官的支持,扣减掉小晗开了该车大半年的耗损费,最终调解结果为,车行老板退还小晗18万元。

  (文中人物为化名)

  律师说法▶▶

  江苏浦辰律师事务所成启峰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本案中,小晗向车行老板郑石购买一辆宝马轿车时,郑石并没有取得涉案轿车的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因郑石无权处分涉案轿车,致小晗在办理产权登记过程中不能过户,后该车被另案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小晗因此损失22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二款之规定,买受人小晗要求与出卖人郑石解除买卖合同,退还购车款之诉求,得到了人民法院的支持,由郑石赔偿小晗损失18元。

标签:
责编:顾伟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