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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新一轮慈善助学申请开始 在政府政策性资助的基础上实行学费全程全额资助
2018-09-11 09:43:00  来源:泰州晚报  作者:唐春杰 史海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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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8月30日获悉,今年泰州市民政局、慈善总会在市区(海陵区、高港区、医药高新区,下同)范围内继续开展“牵手贫困学子”福彩慈善助学活动,帮贫困学子圆求学梦。

  资助对象为:具有泰州市区户籍、2018年被公办普通本(专)科高校录取的孤儿和城乡低保家庭子女。

  资助标准和时间为:在政府政策性资助的基础上实行学费全额资助,时间从入学至本(专)科毕业为止。

  “对申请资助的学生,资助经费不叠加,在享受政府政策性资助的基础上,按当年学费标准补足(奖学金不纳入计算)。”市民政局福善处负责人说,比方说,根据泰教计〔2010〕15号文件精神,政府将给予贫困家庭本科生每人3000元、专科生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资助,在“牵手贫困学子”助学活动第一年资助费用中,这笔费用将予以核减。

  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学生,凭户口簿、高校录取通知书、院校学费缴费通知单和低保证或儿童福利证等,在2018年9月15日前向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泰州市区“牵手贫困学子”福彩慈善助学申报表》。第二学年起凭当年学费单、上一学年成绩单等相关资料,审核通过的继续予以资助。

  经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区、市两级民政局、慈善总会核实审批,资助经费将在新生入学前或每年开学前发放。

  据了解,“牵手贫困学子”福彩慈善助学资助经费实行动态管理,也就是说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对家庭经济情况有所改善,退出低保范围的家庭学生,从下一年度始不再享受资助;因有违规违纪受处分的学生,不再享受资助;因文化成绩不合格(每学年有1科及以上)的学生,当年不享受资助;不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的,下一年不予以资助。

  因此,被资助对象每学期末应按规定向所在地区民政局、慈善会提供有效学费单、成绩单;主动提供参加公益活动的相关资料并如实反映在校学习等情况。

  此项资助属于全程全额资助,往年被纳入福彩慈善助学活动并仍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地区民政局、慈善会提供当年学费单、上学年成绩单等相关资料,可继续得到资助。

  新闻背景

  为了使市区特困家庭中考取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子女不为学费所困,2011年起,泰州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在市区范围内联合开展“牵手贫困学子”福彩慈善助学项目,在政府政策性资助的基础上实行学费全额资助。

  “开展福彩慈善助学活动,可以帮助那些贫困家庭的子女圆上大学梦,既为社会培养人才,又从根本上帮助贫困家庭脱贫。”市民政局福善处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牵手贫困学子”福彩慈善助学行动项目具有四个显著特点:一是资助范围广,凡当年被公办普通高校录取的全日制本专科院校的市区城乡低保户家庭的学生、孤儿学生均可申请资助;二是资助标准高,在政府政策性资助的基础上实行学费全额资助;三是资助时间长,凡被资助的学生,除因家庭退出低保,个人在校表现差和学习不合格等原因外,资助时间从入学到毕业;四是操作程序严。实行社区(村)委会、乡镇(街道)民政科、区民政局、慈善会、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四级审批管理,层层把关,确保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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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顾伟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