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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取消高低分档 参保人统一标准为330元,学生和未成年人180元
2018-09-11 09:40:00  来源:泰州晚报  作者:朱世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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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泰州市人社、财政下发《关于明确全市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即将开始,今年取消了一制两档,参保人统一标准为330元,学生和未成年人180元。

  参加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需为具有市区户籍的城乡居民或持有市区居住证的非本市区户籍人员,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及未成年人。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就读的在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受户籍限制。

  如何参保?城乡居民(不含在校学生)可选择在邮储银行网点、街道社区一体机、泰州人社APP自助缴费。市区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在集中缴费期内统一登记参保缴费。未参保人员可在集中缴费期到所属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困难人员可持相关证件按规定减免个人缴费。新生儿在出生后三个月内参保缴费的,可从出生之日起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为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用集中缴费期。需要提醒的是,城乡居民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将从缴费到账3个月后享受待遇。

  据悉,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实行年度缴费制度,人均筹资标准和政府补助标准不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最低标准(根据规定,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220元。根据我省相关规定,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各级财政补助标准年人均不低于510元)。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筹资机制。

  个人缴费标准方面,2019年,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取消高低档,居民个人每年缴纳330元,特困人员个人每年缴纳150元,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个人每年缴纳180元,高校新生实行学制年限内连保缴费。

  怎么就医呢?据规定,参保人员就医实行基层首诊、分级诊疗、转诊审批、双向转诊的制度。城乡居民所在参保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为参保人员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到市区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经参保地一级医疗机构转诊。因医疗条件限制需要转诊市外医疗机构就医的,需经市区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同意后转出。因病情危急未办理转诊手续外出就诊的,须及时补办相应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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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顾伟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