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建被强拆,姜堰区梁徐镇50多岁的老王为泄愤,竟举起砖头,砸坏其自认为的举报人的轿车。8月26日,老王因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被警方行政拘留六日。
前段时间,老王想在自家房屋外面私自建设一间平房。没想到还没建好,就被城管部门发现了。几天前的一个上午,城管执法人员到场强制拆违。眼瞧着正在建设中的围墙被推倒拆除,老王火冒三丈。
这时,老王见村干部张某的黑色轿车停在路边。他认为,张某就是那个举报其违法建设的举报人。老王怒从心起,随手捡起一块砖头砸向张某的轿车,该车后车厢梁柱上顿时出现了个凹洞。
老王此举造成张某车辆维修费用等经济损失约500元。张某报警后,民警依法将老王强制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姜堰警方依法对老王处以行政拘留六日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