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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众创空间认定工作开始
2018-08-30 15:00:00  来源:泰州日报  作者:唐春成 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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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泰州市众创空间认定工作启动,符合条件的机构即日起可以申报。

  众创空间是指有固定办公场所,以服务创新创业为宗旨,具有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和服务人员,持续开展创新创业主题活动,聚集天使投资人和创投机构,拥有创客和创业团队,在本市注册的独立运营机构。

  众创空间申请认定要求:运营主体是在泰州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创新创业服务能力的专业团队;拥有可自主支配的场地面积,原则上不低于300平方米,公共办公及服务场地面积原则上不低于众创空间总面积的60%;能够为创新创业者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办公条件,包括办公设备、路演中心、洽谈会议室、宽带等设施,鼓励提供科研设施、仪器设备及简式餐饮、廉租公寓等硬件设施;能够向创业者提供研发设计、科技中介、金融服务、成果交易、认证检测等专业化服务;已入驻的创业团队或企业达到10个(或家)以上等。

  众创空间申请的组织推荐工作由各市(区)科技局、医药高新区科教局负责开展。优先推荐承载能力强、资源集聚度高、服务模式新并已实质运营且效果较好的众创空间。拟申请的众创空间可向所在地的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汇总并出具推荐函上报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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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顾伟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