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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启动《江苏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
2018-08-16 10:18:00  来源:泰州日报  作者:钱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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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8月至10月,市人大常委会将开展《江苏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昨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执法检查动员会,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王建讲话,副主任周绍泉、孙耀灿、邹祥凤、臧大存,秘书长叶海波参加会议。副市长陈明冠汇报相关工作情况。

  我市自2016年启动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到2017年底,全市11.72万建档立卡人口,已有7.25万人实现脱贫,占比达61.9%;665个经济薄弱村(居),有370个集体年收入达到35万元以上,占比达55.6%。

  王建指出,当前,脱贫攻坚进入了爬坡过坎、啃硬骨头的阶段,实现省、市委全面脱贫的既定目标,任务依然艰巨。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这次执法检查,是为了贯彻落实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推动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向纵深推进,推动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法制化、规范化、长效化,加快推进全面小康进程。王建要求执法检查组紧扣法律规定,紧扣检查重点,紧扣工作步骤,注重统筹协调,注重检查实效,注重整改落实,把泰州农村扶贫开发工作中的不足找出来,弱项排出来,问题挖出来,为下一步整改落实打好基础,为推进全市农村扶贫开发工作高质量发展打好基础。

  此次执法检查采取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自查自纠和集中检查相结合,听取汇报和实地察看相结合,查阅资料和走访了解相结合,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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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顾伟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