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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河长不作为慢作为将受问责
2018-08-10 15:30:00  来源:泰州日报  作者:顾海燕 高爱莉 朱鸿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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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中央明确的重大改革任务。我市2012年就启动实施河长制,去年市政府出台《关于在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部署在全市打造“升级版”的河长制。近日,全市河长制工作推进会再次召开,要求以更高站位落实河长制,打造水清河畅生态河湖。为进一步推进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在全市营造河湖长效管护的浓厚氛围,即日起,本报开设“河长在行动”专栏,介绍全市河长制工作动态、各地河长制工作经验、河湖治理取得的成绩,同时对各地河长制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河湖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的行为进行曝光,敬请关注!

  8日,我市召开河长制工作推进会,会上印发了《泰州市河长制工作督查问责办法》(下文简称《办法》)。

  “出台河长制工作督查问责办法,目的是推动各级河长履职到位,促进河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市河长办主任胡正平表示,希望河长巡河履职的过程成为解决河湖存在的实质性问题、促进水生态环境不断改善的过程。

  《办法》详细介绍了河长制工作督查内容,包括制定“一河(湖)一策”、“生态河湖行动计划”方案,样板河道打造、黑臭水体治理、河道“三乱”治理及其他存在问题处理情况等。

  河长制工作督查将由市河长制工作办公室会同市效能办共同开展,采用会议督查、实地督查和媒体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出现对河长制工作不重视、不作为、慢作为,河长制制度执行不到位、工作不扎实、管理不完善,在推进河长制工作中决策失误、执行不力、处置不当等情形,将予以问责。市(区)级河长被问责的,市(区)级河长制工作考核结果降一个等次。

  “目前,各市(区)的‘一河(湖)一策’和‘生态河湖行动计划’方案都已制定完成,正在加快细化目标任务。”胡正平介绍,市(区)级河长在部署落实所管河湖年度目标任务时,要把推进生态河湖行动的要求全面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之中,确保生态河湖行动有具体的项目抓手、有年度推进成效、有考核对照依据。“督查的时候就根据这些内容逐项核实,看各地有没有完成序时进度。”

  据介绍,在推进样板河道打造上,市级层面正谋划把凤凰河、南官河、引江河、周山河4条河道打造成样板河道,继续推进凤凰河、南官河景观提升工程和周山河整治年度工程,构建新的“双水绕城”滨水生态空间;继续实施引江河绿化全覆盖工程,打造清水生态走廊。各市(区)的样板河道打造正在落实年度实施方案,确保今年拿出实实在在的成果。市河长办将督促各地按照“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总体目标,结合生态河湖行动计划,因河制宜、因地制宜,加大力度、加快推进,以示范样板河道的典型引导来扩大河长制工作的影响力。

  今年初,省水整治办公布了2017年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考核结果,我市被评为优秀等次。今后,我市将综合采取清淤疏浚、控源截污、滨河绿化、河道保洁等措施,继续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今年计划整治11条黑臭水体,其中海陵区5条,高港区3条、姜堰区3条。”胡正平介绍,目前,11条河道均已完成“一河一策”整治实施方案专家评审且进场施工,综合整治进度约为65%。

  对于河湖“三乱”治理,各市区已完成问题排查、登记、分类,制定好专项整治方案。

  “除了督查各项工作的序时推进,各级河长还要统筹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的综合治理,明晰跨行政区域河湖管理保护责任,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的重大问题。”胡正平表示,尤其是跨区域、跨部门的问题,河长要做好协调,盯紧问题着力解决,包括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第三方监测等发现的问题,河长也要采取“一事一办”方式,尽快处理解决。

  “我们将会同媒体,不定期对存在问题较多、河长履职缺位的河道进行暗访,定期在泰州日报等媒体曝光。”胡正平表示,河长制工作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全民工程,更需要得到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和群众的认同参与,市民一旦发现问题,可致电86893681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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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顾伟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