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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中院首次采用七人合议庭审案 捅杀情敌的被告受审,法院将择日宣判
2018-08-10 09:08:00  来源:泰州晚报  作者:顾和平 张荣明 蔡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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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日,泰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故意杀人案,该案采用七人合议庭进行审理,由中院刑一庭副庭长担任审判长,两名审判员和系统随机抽取的四名人民陪审员担任合议庭成员。这是2018年4月《人民陪审员法》出台后,泰州法院首次适用“3+4”(3名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大合议庭模式审理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

  被告人蒋某,今年40岁,四川人,塔吊车司机。他与闻某2000年在上海认识,2004年结婚,生下三个孩子。去年10月初,蒋某发现闻某行为异常,且手机中存有男同事王某的照片等,遂怀疑对方出轨,双方发生争吵并于当月20日离婚。

  离婚一个多月后,蒋某后悔了,他多次向前妻提出复婚均被拒绝。2017年11月27日下午,蒋又提出当晚到闻某住处看望女儿,闻某同意。当晚7时许,蒋某购得一把尖刀后至前妻住处,与在客厅用餐的王某、闻某寒暄后,又单独与女儿小洁(化名)交谈。其间,蒋某印证了王某就是他之前怀疑的情敌。

  蒋某认为王某破坏其家庭而心生怨恨。他借机到厨房给自带玻璃杯加满水,突然持杯朝背对厨房用餐的王某头部猛砸,并取出随身携带的尖刀朝王后颈、前胸等部位刺戳数刀,被闻某阻拦后才停手,致王某当场死亡。后蒋某滞留现场并主动电话报警。经法医鉴定,王某系用锐器刺戳右胸部致主动脉破裂引起大失血而死亡。

  被害人王某,殁年32岁,安徽人,生前为靖江市某工地钢筋工。王某的妻子葛现华在法庭上泣不成声,“你一下子害了我家三条命!”

  据了解,王某是家中独子。他的奶奶得知宝贝孙子遇害后,伤心欲绝去世。开庭前一个月,王某的母亲也悲伤过度去世。猝然失去儿子、老母亲、老伴,王某的父亲天天买醉,麻痹自己。

  法庭上,葛现华要求追究蒋某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从重处罚并索赔122万余元。庭审中,公诉人通过法庭讯问、举证质证、发表公诉意见,有力地指控了被告人的犯罪行为。

  《人民陪审员法》规定,对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社会影响重大的一审刑事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审理。本案案情重大复杂,泰州中级人民法院遂决定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审理。庭审中,四名人民陪审员全程认真听取了公诉机关、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并对案情事实部分进行了发问。鉴于案情重大,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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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顾伟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