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上午,泰州市水利局会同海陵区法院、高新区公安、城管和明珠街道办等单位,依法对引江河鲍徐桥西北侧张金国的临时用房进行拆除。现场,执法人员拉开警戒线后,一声令下,挖掘机开始推倒违章建筑,共拆除违章建筑369.59平方米。
“河湖‘三乱’专项整治行动重在对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建、乱排等侵害河湖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危害河湖生态健康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其中引江河是泰州市河湖‘三乱’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泰州市河长办负责人介绍,泰州市将全市22条流域性、区域性河道及里下河湖泊湖荡纳入河湖“三乱”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河湖名录,全面排查河湖管理范围内的“三乱”问题。力争在2019年底前,历史存在的涉河涉湖违法行为下降50%;2020年底前,全市河湖基本杜绝涉河涉湖违法行为。
去年以来,泰州市先后出台《全市河湖“三乱”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泰州市生态河湖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等文件,各市(区)也制定出台了生态河湖行动实施方案,对河湖“三乱”治理提出明确要求。结合推进生态河湖行动方案和“一河一策”行动计划,泰州市级河长更是把河湖“三乱”治理作为所管河湖年度目标任务的重要内容,并加强督查考核。
“政策出来了,我们不能让它‘悬空’。”泰州市河长办负责人说,前期,市河长办对全市河湖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并按照“一点一档”“一点一策”要求,建立目录式可索引的工作台账,准确掌握水事动态情况,凡是影响河湖生态健康的行为一律纳入彻底清查对象。专项整治中,全市共开展执法巡查2300余次,并组织开展通榆河沿线专项执法巡查、“镇扬泰”水域非法采砂专项整治、防汛清障月等专项执法行动,及时组织对水事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专项治理。
据介绍,河湖“三乱”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全市各地已核查重大涉水建设项目35处,依法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23起,组织开展强制拆除行动20起,拆除违章建筑14580平方米。4月底,市水利局组织对泰州市杨湾物资中转站违章码头实施强制拆除,拆除违章建筑设施580平方米。4月26日,靖江市依法拆除新宇公司非法建设的砂石场,打赢了沿江拆违第一战。5月份,泰州市又组织力量依法拆除引江河东岸、高港大桥北侧的临时违建房屋,并恢复原状。
下一步,市河长办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河长履职方式、拓展履职内容,让河长履职的过程成为解决河湖存在问题的过程。始终保持对河湖“三乱”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清除一起,坚决不留后患,以有力举措保障全市河湖安澜,努力以良好的水环境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